保險業申報營收時限 延長
臺灣證券交易所為強化市場透明度與國際接軌,並因應2026年起保險業接軌IFRS 17,收入計算流程將更加繁複,修訂規章自2026年起准許保險業、具保險子公司的公發公司,申報營收可延後到每月15日前公告,共計24家適用。
證交所指出,為配合金管會於今年7月1日發布的最新函令,對特定產業的每月營收申報期限進行彈性調整。基於作業時間確有不及的考量,自2026年起保險業以及具備保險業子公司的公開發行公司,其上月份合併營收的公告申報期限,得由原定的每月10日前延長至每月15日前。
據統計,有11家金控旗下有子保險公司及台灣金是公開發行公司,共12家金控2026年起可延後到每月15日申報營收,另國票金(2889)、玉山金和永豐金則依舊得每月10日前申報;還有三商及和泰車兩家上市公司,各持有三商壽、和泰產險,也可延後申報。證交所補充,若玉山金與三商壽完成實質合併,玉山金即可延後至15日,而三商要在10日前如期公告營收。
非金控的獨立公開發行保險業者,有台產、第一產、新光產、旺旺友聯產、泰安產、遠雄、宏泰、南山、全球人壽及中再保共十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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