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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上市櫃公司逾5%股東注意 520前得申報否恐挨罰

持有上市櫃公司股份逾5%的股東注意了,5月20日前得做電子化持股申報,否恐挨罰,據金管會以2022年底統計數字來看,估新增3,307位股東需補申報、共約1,441家上市櫃公司會受到影響。
證期局副局長黃厚銘說,證交所和櫃買中心從去年底、今年3月已函請上市櫃公司,去通知持股5%~10%股東需補申報的義務並確認通知到位,預計5月10日法規上路前會再提醒一次,等於這約3,307位股東會被提醒三次。
因新申報主體是持股逾5%的股東,若該股東是公開發行公司(投資上市櫃公司)者就得自行上申報專區申報公告;若是一般自然人股東可請上市櫃公司代為申報,申報資料都會揭露在公開資訊觀測站的專區中。
為提升股權透明度、公司治理水準並和國際接軌,金管會是在2023年5月10日修正公布《證交法》43-1條和183條,將大量持股申報及公告門檻從10%降到5%,外界稱為「揪出藏鏡人條款」,並在公布後一年、即2024年5月10日實施。
2024年1月30日完成相關子法(取得股份申報辦法),從5月10日起上市櫃公司大量持股申報及公告門檻,將從10%降到5%,上市櫃公司背後藏鏡人股東將無所遁形。
依新規,持股上市櫃公司逾5%、但未超過10%者,需在5月10日起的十天內,等於是5月20日辦理第一次申報和公告,第一次僅需申報三項內容,一、取得人的相關資料,如股東姓名、身分字號等,二、取得股份總額和相關占比,三、取得目的。
依《證交法》規定,若持股逾期未申報,可處取得人24~480萬元罰鍰。黃厚銘說,已規劃將此類申報公告案件行政委託給證交所和櫃買中心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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