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拚台灣創新板上市家數 證交所放寬2規範

鬆綁台灣創新板門檻,證交所祭出2規範,第一,原先規定申請時近一年度營收不低於新台幣1.5億元,改為近4季不低於1.5億元;第二,投資者自然人僅需提供1000萬元財力證明。
台灣證券交易所今天董事會通過放寬台灣創新板申請上市門檻,並同步調整投資人適格標準,第一,申請上市近一會計年度合計營收不低於新台幣1.5億元規定,改為近4季;第二,投資人資格部分,自然人淨資產達1000萬元,調整為提供1000萬元以上財力證明。
證交所舉例,假設新創公司在2021年7月申請,按原規定須2020年營收不低於1.5億元,新制上路後,審查基礎改為以2021年第1、2季與2020年第3、4季,也就是說,對於新創業來說,新制比較容易達到營收1.5億元門檻。
另外,針對合格投資人審查部分,證交所表示,舊制必須由證券商啟動稽核程序,包括調查負債,需要扣掉負債才能算出淨資產,程序相當耗時,但新制只要在證券商開戶時提供財力證明即可,大幅縮短流程時間。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