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樣都是給兒子5,600萬元 富爸爸買房比送錢省468萬贈與稅

現金與不動產的贈與價值認定方式不同。(圖取自Unsplash / Tierra Mallorca)
現金與不動產的贈與價值認定方式不同。(圖取自Unsplash / Tierra Mallorca)

昨日一則爸爸幫未成年子女買下5,600萬元豪宅的消息引發熱議,不過,真正值得注意的可能是背後這筆「贈與稅算盤」。同樣是爸爸拿出5,600萬元給孩子,直接替孩子買房,本案最後繳納贈與稅195萬餘元;但如果改成直接贈與5,600萬元現金,再由孩子拿錢買房,贈與稅恐達約663萬元,兩者相差近468萬元。

為什麼同樣拿出5,600萬元,贈與稅會差這麼多?關鍵就在於現金與不動產的贈與價值認定方式不同。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以自己的資金無償替他人購置財產,所支付的資金視同贈與,應依法課徵贈與稅。不過,如果購買的是不動產,贈與價值並非直接按照實際成交價計算,而是土地以公告土地現值、房屋以評定標準價格計算。

以台北國稅局近日查獲的案例來看,一名未成年人小明(化名)2025年間購買新北市某精華地段房地,契約總價達5,600萬元。由於購屋金額明顯超出小明本身資力,引起國稅局注意。

國稅局追查資金流向後發現,這筆5,600萬元購屋款其實是由父親阿華直接匯入賣方帳戶,也就是爸爸拿自己的錢,直接替兒子買下房地。國稅局因此認定構成視同贈與,通知阿華辦理贈與稅申報。

阿華隨後依這筆房地的房屋評定標準價格及土地公告現值,合計2,200萬元申報贈與總額,經國稅局核定,2025年度應繳贈與稅195萬餘元。

但如果換一種方式,假設爸爸阿華2025年沒有其他贈與,阿華不是直接替兒子買房,而是先把5,600萬元現金送給小明,再由小明拿這筆錢買房,贈與稅就會明顯增加。

由於現金贈與是按實際贈與金額計算,5,600萬元扣除2025年度244萬元贈與稅免稅額後,課稅贈與淨額為5,356萬元,再依累進稅率計算,應納贈與稅約663萬元。

也就是說,在上述假設下,同樣由爸爸拿出5,600萬元、最後都是讓兒子取得房產,兩種方式的贈與稅就相差近468萬元。

贈與稅 買房 爸爸

登入後開始簽到

您即將前往會員中心
登入簽到送 LINE POINTS 🪙

延伸閱讀

他未成年卻能買5,600萬豪宅被盯上!國稅局抓包下場出爐

爸爸送3子女各244萬以為免稅 少做一動作連補帶罰73.2萬元

爸爸贈與農地給兒子原本免稅 稅局抓到這關鍵翻案了!追稅123萬元

夫過世1小時帳戶竟轉出690萬!妻主張近億借款遭剔除

相關新聞

隔14年才發現漏報扣除額! 她回頭討母親遺產稅遭駁回

辦理哥哥的遺產稅,才發現母親當年的遺產稅漏報一項扣除額,還能申請退稅嗎?一名繼承人在母親過世多年後,因處理哥哥遺產,發現同一筆土地可列報公共設施保留地扣除額,於是回頭申請更正母親的遺產稅,卻因相隔14年,面臨退稅期限的難題。

房子後來判給別人 他先繳的67萬元遺產稅為何拿不回?

配偶過世後,先繳清遺產稅,沒想到多年後法院判決,部分房地必須移轉給另一名受遺贈人。當事人認為,房子既然不是自己拿到,相關稅款也不該由自己負擔,於是向國稅局申請退稅,卻遭拒絕。房子歸誰與稅款由誰負擔,為何會出現落差?

中國大陸聚醯胺薄膜初步認定傾銷 10月19日起臨時課徵反傾銷稅4個月

財政部關務署13日表示,針對自中國大陸產製進口的特定聚醯胺薄膜反傾銷稅調查案,財政部及經濟部初步認定有傾銷情事,且已對國內產業造成實質損害。為防止國內產業在調查期間持續受損,財政部公告自19日起臨時課徵反傾銷稅,為期4個月。

把土地送給另一半 現在沒繳的土增稅日後轉手怎麼算?

夫妻間贈與土地,可以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但不代表這筆稅就此免除。花蓮稅務局提醒,這項規定是將課稅時間延後,日後受贈配偶再把土地移轉給第三人,仍須回頭計算土地漲價的稅負,贈與前應一併考量未來移轉計畫。

房屋稅一次收到16個月稅單算錯了?稅務局算給你聽

房屋稅一期通常課徵12個月,但部分房屋的稅單,可能一次計收16個月。台南稅務局提醒,房屋若在每年3月至6月間新建、增建或改建完成,因已超過當年納稅義務基準日,這段期間的房屋稅會併入下一期課徵。民眾買賣房屋時,應確認起課時間及稅負歸屬,避免交屋後產生爭議。

出租房優稅 掌握三重點

出租房屋租約到期,即使續租給同一名房客,也要重新申請房屋稅優惠。新竹縣稅務局提醒,房屋稅2.0實施後,符合規定的出租房屋可適用1.6%至2.4%優惠稅率,房東應掌握三項重點。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