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2026年諾貝爾化學獎揭曉 法國與日本學者得獎

普悠瑪過站未停…司機「倒退嚕」退回礁溪站 台鐵道歉了

聽聞媒體人稱「新北掛了」 李四川:較在意市民的心聲與意見

爸爸贈與農地給兒子原本免稅 稅局抓到這關鍵翻案了!追稅123萬元

農地持續作農業使用,贈與法定繼承人可不計入贈與總額,但受贈後原則上須繼續農用5年。示意圖。記者黃仲裕/攝影
農地持續作農業使用,贈與法定繼承人可不計入贈與總額,但受贈後原則上須繼續農用5年。示意圖。記者黃仲裕/攝影

農地贈與子女,只要持有農用證明,就一定能免贈與稅嗎?答案恐怕不一定。就有一名父親把名下農地贈與兩名兒子,申報時因符合農地農用規定,贈與總額原本核定為0元,沒想到國稅局事後追查發現,父親在贈與前早已知悉土地將進入區段徵收程序,認為這筆贈與實質上是為了讓兒子取得後續抵價地利益,最後補徵贈與稅123萬餘元,另加計利息5萬餘元。

據了解,該名父親於2018年6月19日,將位於台中的持分農地贈與兩名兒子,並提出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同月21日辦理贈與稅申報,申報不計入贈與總額1,450萬餘元,贈與總額及應納贈與稅均為0元,國稅局當時也依申報數核定。

不過,國稅局事後查出,父親在贈與農地前,其實早已知道土地位於區段徵收範圍內。資料顯示,台中市政府早在2018年1月就通知地主參加協議價購會議,父親本人也親自出席,會議資料中已載明,如果協議價購不成,後續將依法辦理區段徵收,地主可選擇領取現金補償或申請抵價地。

更關鍵的是,台中市政府在同年6月15日將區段徵收公聽會通知送達父親,公聽會預定6月23日舉行,而父親就在收到通知4天後,也就是6月19日,與兩名兒子簽訂農地贈與契約。

之後區段徵收案持續進行,兩名兒子也以土地所有權人身分申請發給抵價地,最後經市府核准取得應領補償地價權利合計2,422萬餘元。

父親主張,這批土地原本就是祖傳農地,贈與子女是基於年紀及家族既定規畫,與區段徵收無關;而且贈與當時農地確實仍作農業使用,政府後續是否徵收也非他所能控制。

但財政部認為,綜合協議價購會議、公聽會通知及後續時序,父親在贈與時已知悉土地將進入區段徵收程序,卻趕在公告前把農地移轉給兒子,使兒子能以地主身分參與區段徵收、取得抵價地利益,與農地贈與免稅原本鼓勵「持續農用」的立法目的不符,因此不適用免稅規定。

財政部甚至進一步指出,這筆交易的經濟實質,實際上是在贈與「區段徵收抵價地權利」,照理應以市府核准抵價地權利時作為贈與日,贈與總額應達2,422萬餘元。相較之下,國稅局原本僅按贈與農地當時的公告現值1,450萬餘元課稅,反而對納稅人較為有利,因此基於行政救濟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最終仍維持補徵贈與稅123萬餘元及利息的處分。

免稅 農地 追稅

登入後開始簽到

您即將前往會員中心
登入簽到送 LINE POINTS 🪙

延伸閱讀

夫過世1小時帳戶竟轉出690萬!妻主張近億借款遭剔除

小孩跟誰報稅不是看誰出錢多!稅局揭4大認定順序

「大老婆條款」公告上路

股票帳戶借朋友名下竟滾到近千萬!想把錢拿回來才驚覺麻煩…懶的代價多高

相關新聞

納保法十周年檢視制度落實 陳冲籲課稅附理由、蘇宏達倡程序保障

新世代金融基金會、台北論壇基金會6日在立法院群賢樓,與立法委員共同主辦「納稅人保護法案十周年公開說明會」。前行政院長陳冲指出,納保法實施十年,制度落實與民眾感受仍有落差,呼籲建立具獨立性的納稅人保護機制;台北論壇基金會董事長蘇宏達則表示,完善程序保障是保護納稅人權益、鞏固民主憲政的重要基礎。立委李彥秀、王鴻薇、劉書彬、賴士葆開場致詞表達對納稅人權益的關心;台大法律系教授葛克昌、理律法律事務所特約資深顧問李念祖、台北商業大學財政稅務系副教授黃士洲、前最高行政法院法官林文舟出席,共同討論修法與稅務救濟制度,財政部賦稅署署長樓美鐘等人也列席參與。

賣房土增稅40%跟10%差很大 「一生一次」怎麼用最划算?

賣房想省土地增值稅,「一生一次」這張牌何時打出去可能差很大,一般用地土增稅率為20%至40%,自用住宅符合條件可降至10%。財政部指出,其實這項優惠還有不少規劃空間,不只夫妻各有一次,多戶自住房在符合特定條件下,甚至可以同時適用10%稅率。

加買自家大樓車位竟多繳地價稅?原來是少做這件事

住家土地明明早已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隔年只是多買同棟大樓一個停車位,收到地價稅單時卻發現,新增的土地持分竟然沒有一起享有優惠。高雄市就有民眾碰上這種情況,納悶車位明明也是自己使用,為何地價稅待遇卻不一樣?

凱博觀點/員工股權激勵 留才不踩雷

人才是公司最重要的資產,林董事長對此深以為然。看到許多企業透過員工股權激勵留住人才,他也決定讓員工成為股東,共享公司的經營成果,希望藉此提升員工的向心力與投入。

GMT首年申報 資誠調查:台企跨國申報痛苦指數8.3分

台灣全球最低稅負制(GMT)還沒正式上路,台灣跨國企業卻已經開始面臨申報壓力。資誠指出,符合GMT門檻、最終母公司設在台灣的跨國企業集團估計有174個,其中165個、約95%的海外子公司所在國已實施所得計入原則(IIR)或徵稅不足利潤原則(UTPR)。因此,即使台灣尚未實施GMT,台企仍得因應海外各國規定,首年申報平均「痛苦指數」更高達8.3分。

電子支付帳戶也要報CRS! 勤業眾信籲業者及早盤點客戶資料

財政部預告修正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準則(CRS)相關規定,未來符合特定條件的電子支付業者及電子款項帳戶,也將納入CRS適用範圍,業者須進行客戶身分審查及金融帳戶資訊申報。勤業眾信指出,新制不只影響電子支付業者,銀行、證券、保險等金融機構的申報資訊也將增加,業者應提前盤點客戶資料及資訊系統。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