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0:00 /
0:00
夫妻贈地申請免稅 未必划算
夫妻間贈與土地,可選擇「暫不課徵」土增稅,但台中市稅務局提醒,未來土地再移轉第三人時,先前累積的土地漲價利益仍要一併計算,甚至可能因持有時間拉長、土地公告現值上升,面臨較高的土增稅負擔。
稅務局說明,考量夫妻屬於生活共同體,夫妻間以贈與方式移轉土地時,可自行選擇課徵或不課徵土增稅。
不過,「不課徵」並不代表「免稅」。若夫妻當次贈與選擇不課稅,並非原本應繳的土增稅消失,而是將課稅時間往後延。
舉例來說,丈夫將名下土地贈與妻子,贈與當下選擇不課土增稅,妻子日後再把土地出售第三人時,計稅基礎就不只是看妻子取得土地後的漲價幅度,而是要將夫妻持有期間累積的土地漲價總數額,一併納入計算。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