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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總會建言:當沖降稅延10年 重啟境外資金專法

金融總會建議上市櫃現股當沖證交稅率千分之1.5屆期後,再延長10年到民國126年底。 聯合報系資料照
金融總會建議上市櫃現股當沖證交稅率千分之1.5屆期後,再延長10年到民國126年底。 聯合報系資料照

金融總會今年金融建言白皮書期中報告出爐,建議上市櫃現股當沖證交稅率千分之1.5屆期後,再延長10年到民國126年底;為吸引資金回台,達成亞資中心的目標,建議重啟境外資金回台專法2.0,提供更優惠的租稅誘因。

金融總會表示,各提案單位於金融總會召開期中報告審查會議後,將依討論結果評估其建言內容及具體建議是否進行修正、調整或撤案,並提交至期末報告審查會議,預計9月上旬前召開。

115年金融建言白皮書期中報告涵蓋5大面向,包含提升金融韌性與風險監理、健全金融市場發展與業務創新、促進金融科技發展與創新應用、落實金融永續與促進社會公益5大面向,合計31項建言。

當沖降稅將在明年底屆期。報告指出,建議修正證券交易稅條例第2條之2規定,將上市櫃現股當沖證交稅率千分之1.5屆期後再延長,並延長10年到126年12月31日止。

此外,報告也建議將金融業銀行及保險本業收入適用的營業稅稅率,由現行5%調降為2%,使金融業本業收入除保險業再保收入外,都適用2%營業稅。

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海外資金專法)在108年8月15日上路,並在2年後落日。報告指出,為吸引資金回台,達成亞資中心的政策目標,建議重啟境外資金回台專法2.0,並依照過往執行結果與政策發展目標調整2.0版本,提供更優惠的租稅誘因。

報告指出,現行外幣保單保費收入穩定成長,建請財金公司建置全國性「外幣」繳費平台,或開放全國繳費網(e‑Bill)以外幣繳付外幣商品功能,以支援外幣保單與跨機構外幣扣款的統一化收費機制。

報告也建議,修正由政府機關管理的勞工退休基金、勞工保險基金與公務人員退休撫恤基金等基金運用相關規定,正面表列可投資國內投信事業轉投資成立的私募股權基金及受託管理的私募股權基金。另外,也建議修正勞工退休金條例,建置公、民營併存的勞工自選投資機制。

至於外界關注的穩定幣議題,報告指出,台灣政策多偏重於保管業務開放及穩定幣發行端的監管,對於穩定幣在實體經濟中的流通與支付結算尚缺相關機制。為解決企業日益迫切的穩定幣收付需求,建議及早開放穩定幣應用場景的業務試辦,以支持未來相關規範的制定。

降稅 當沖 外資 證交稅 營業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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