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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託房地欠稅 可強制執行
信託不動產的地價稅、房屋稅若未按時繳稅,是否會遭強制執行?台中市稅務局提醒,信託期間內,房屋稅及地價稅納稅人是受託人,若未依期限繳納,不僅信託財產可能遭強制執行,受託人自己的財產也可能被追繳。
稅務局表示,所謂「信託」,就是把自己的財產交由值得信任的人代為管理,這位管理財產的人稱為「受託人」。雙方簽訂信託契約後,在信託關係存續期間,依法應繳納的地價稅及房屋稅,納稅人仍是受託人,因此受託人須依規定按時完成繳稅。
許多人以為,財產信託後就不能被查封或強制執行。稅務局指出,依《信託法》規定,信託財產原則上不得作為強制執行標的,但若因管理信託財產所產生的債務,例如地價稅、房屋稅等,就屬於法律規定的例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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