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0:00 /
0:00
遇颱風豪雨災損別忘關鍵三步驟!30天內可申請減稅

強烈颱風「巴威」來勢洶洶,除了做好防颱準備之外,國稅局同步提醒,民眾若因災害造成房屋、車輛或其他財產損失,可依法申請稅捐減免,但一定要把握「拍照存證、檢附文件、申請減免」三步驟,並在災害發生後30日內提出申請,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國稅局表示,不論是個人或營利事業,只要因淹水等災害造成財產損失,都應先拍照或錄影保存現場狀況,再備妥相關證明文件,向轄區稅捐機關申請稅捐減免。符合規定者,可申請綜合所得稅、營利事業所得稅、營業稅、貨物稅、菸酒稅等稅捐減免。
民眾除了可親自到國稅局辦理,也可透過郵寄或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線上申請,不僅節省時間,也能加快審核流程。對於災害造成的財產損失,國稅局將秉持從寬、從速、從簡原則,協助受災民眾完成各項稅捐減免申請。
稅務局亦提醒,若汽車因泡水嚴重毀損、已無法使用,應儘速向監理機關辦理停駛或報廢,後續即可申請減免或退還使用牌照稅。若車輛可於一個月內修復,且未辦理停駛或報廢,也可在災害發生30日內,檢附村里長、警察機關或公所開立的災害證明,以及修車廠維修紀錄、進出廠證明或發票等資料,向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減免使用牌照稅。
若民眾對災害損失減免規定或申請方式有疑問,可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災害損失減免專區」查詢,或洽詢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及免費服務專線,以保障自身權益。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