囤房大戶現形 個人持有10戶以上全台1,043人
財政部賦稅署與財政資訊中心8日聯合召開記者會,公布114年囤房大戶統計,以個人囤房大戶來看,持有10戶以上的囤房大戶有1,043人、占比0.17%;若以個人加計後的家戶歸戶來看,家戶成員合計10戶以上的囤房家族有1,408戶、占比0.25%。
財資中心8日公開114年財稅資訊地方稅統計表,其中房屋稅部分配合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新制新增「114年度全國非自住之其他住家用房屋稅籍個人歸戶統計表」及「114年度全國非自住之其他住家用房屋稅籍家戶歸戶統計表」,統計結果發現,以持有2戶以下之人數、55萬8,005人及戶數51萬7,218戶占絕大多數、占比超過9成。
囤房稅2.0上路後,據統計,去年仍有59萬9,193名囤房戶,持有3戶以上者共4萬1,188人、占比6.88%,持有5戶以上的也有8,388人、占比降至1.4%,而持有10戶以上的囤房大戶,更有1,043人、占比0.17%。
若以個人加計後的家戶歸戶來看,囤房家族有56萬8,255戶,持有3戶以上有5萬1,037戶、占比8.9%,持有5戶以上有1萬1,723戶、占比2.06%,家族合計10戶以上的囤房家族有1,408戶、占比0.25%。
財政部補充,2.0新制實施前,住家用房屋僅分自住及非自住房屋2類,2.0新制實施後,非自住住家用房屋細分為一般出租、繼承共有、起造人持有及其他住家用等類;此次統計是依據114年度房屋稅籍主檔資料,統計完全由1人持有的房屋,全部面積供非自住的其他住家者,其中不包括共有房屋,且排除停車空間及防空避難室。
財政部表示,115年期房屋稅為2.0新制第2年開徵,該年期開徵查定件數974.6萬件、稅額1,037.1億元,較第1年期(114年期)增加11.1萬件(年增1.2%)及34.3億元(年增3.4%)。114年期整體出租房屋(含一般出租、公益出租、社會住宅)件數為34.9萬件,較2.0新制實施前1年期(113年期)增加12.2萬件(尚無一般出租)。
115年期整體出租房屋件數達40.9萬件,較114年期增加6萬件(年增17.1%)。又非自住之其他住家用房屋【空(閒)置房屋加重課稅】件數為111.7萬件,較114年期113.7萬件減少2萬件(年減1.8%)。顯示2.0新制具有鼓勵多屋族將空(閒)置房屋轉出租作有效使用之成效,且有促使房東誠實申報租賃所得及轉作公益社宅之效果。另115年期全國單一自住房屋件數為318.1萬件,納稅義務人減稅利益為23.3億元;114年期件數為315.6萬件,納稅義務人減稅利益為22.6億元。
為鼓勵房屋有效利用及合理化房屋稅負並減輕單一自住房屋稅負,2024年7月1日起施行2.0新制,2025年5月1日首次開徵,對於房屋所有人之非自住住家用房屋進行全國歸戶,除特定房屋(包括出租申報租賃所得達所得稅法規定之當地一般租金標準者(下稱一般出租)或繼承取得之共有房屋、起造人持有住家用之待銷售房屋在2年以內)適用較低稅率外,針對持有多戶且未作有效使用者,也就是空(閒)置房屋,調高其法定稅率為2%至4.8%,且所有地方政府均須按全國持有戶數訂定差別稅率,並採全數累進課徵,另對於全國僅持有1戶房屋,供自住使用且房屋現值在一定金額以下者(下稱全國單一自住房屋),稅率調降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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