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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野立委爭取軍公教勞國保費免計所得 財政部:性質與退休金不同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15日審查「所得稅法」28案。圖/AI生成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15日審查「所得稅法」28案。圖/AI生成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15日審查「所得稅法」28案。朝野立委紛紛提案,爭取最基本的法定公共年金(公教保、軍保、勞保、農保、國保)應該要可以另外成立一個獨立的扣除額,或是直接排除所得計算。對此,財政部長莊翠雲表示,這些保費與退休金、健保性質不同,目前也都可以列入保費扣除額。

民進黨立委郭國文質詢時直指「所得稅謬點」。他說,在建構社會安全體制的金字塔中,除了最底層的社會救助之外,其他第一層到第三層都是自己繳納自己的保費,以共同共享扣除額的概念中,已經陸續放行健保可享有保險扣除額、在免稅額的部分,也放行農民儲金、勞退自提。

他指出,但是為什麼勞保、國寶、軍公教保險都沒有辦法列入扣除額或是也不可排除?他說,他也提案,在社會安全網相關的保險,應該獨立出來成為一個單獨的扣除額。

國民黨立委李彥秀也指出,「為什麼自願多存的免稅,但強制被扣的反而扣稅?」她認為,越是強制、越沒有選擇權的支出,越應該被排除,但現行法剛好相反,而且公保、軍保、勞保等雖然可以列入保險費扣除額,但是2.4萬列舉上限與壽險、健保共用,多數人早被壽險吃滿;採標準扣除額者更無適用餘地。她提案,比照「勞退自願提繳」,將強制社會保險費排除於薪資所得之外。

對此,財政部長莊翠雲表示,這幾項性質不同,例如健保可以列保險扣除額,而且從扣除,健保未來的費用是直接支付給醫療院所,不是給繳保費的人;勞退與農退等退休金,在提繳不會計入所得,但是在退職所得時需要另外課稅;公保、勞保等各種強制保險都是保險性質,在保費扣除額部分可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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