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接報稅季 交易加密貨幣的所得算「境內」還是「境外」?

圖為加密貨幣示意圖。(路透)
圖為加密貨幣示意圖。(路透)

加密貨幣的特性是無國界、24小時交易,但在處理稅務時,利得究竟要算是「境內」還是「境外」呢?《Web3大西進》邀請到安侯建業(KPMG)台灣所稅務投資部執業會計師洪銘鴻(Rick),從定義到實務,系統性拆解個人投資所得的境內外認定邏輯,以及加密貨幣的特殊判斷標準。

所得算「境內」還是「境外」?投資標的發行地是關鍵

台灣自2010年1月1日起,將個人海外所得納入最低稅負制計算,全戶海外所得合計達新台幣100萬元以上需申報;基本所得額超過750萬元,才可能須繳納20%基本稅額。

洪銘鴻強調,「海外所得」的判斷標準並非看投資人身在何處、透過哪個平台下單,而是看投資標的的發行地。他以股票交易舉例:即便人在新加坡、透過新加坡帳戶操作,只要買的是台灣上市股票,獲利就屬台灣來源所得,而非海外所得;反之,買賣港股、美股或歐洲股票,才算海外所得。

此外,許多台灣投資人會透過銀行「複委託」平台買進美股,可能誤以為這樣就變成境內所得。洪銘鴻澄清,複委託只是委託台灣金融機構代為操作,買賣的實質主體仍是投資人本人,所得性質不因此改變,美股的獲利或買賣的資本利得,都還算是個人的海外所得。

需要留意的是,中國來源所得在台灣法規下屬於獨立類別,不歸入「海外所得」,會併入台灣課徵5%到40%的所得稅。

加密貨幣所得境內境外怎麼分?關鍵在交易所所在地

與股票以「發行地」作為判斷標準不同,虛擬資產所得的境內外認定,目前實務上是以交易所所在地為準。洪銘鴻表示,如果是透過台灣的交易所產生的利得,就會歸類成國內的財產交易所得;如果是透過海外的交易所,那麼這個所得就會被認定是海外的財產交易所得。他提醒,同樣是買賣比特幣,在台灣本土交易所操作與在海外交易所操作,所適用的課稅規則並不相同,投資人在選擇交易平台時,也應將稅務影響納入考量。

對此,XREX共同創辦人暨集團執行長黃耀文也分享,如果在實務上以「交易所所在地」判斷所得性質的邏輯,投資人有可能因為海外所得的稅務差異,轉向使用不受台灣監管的境外交易所,進而削弱已經在台灣落地合規的VASP業者的競爭力。

洪銘鴻表示,新型態的交易,它的制度化、法制化以及監管更完善,有助於增加投資人的信心,交易環境也會更安全。他也坦言,目前課稅標準尚未確立,加密貨幣交易在「發行商是誰、交易地在哪裡」等基本事實的認定上,仍存在一定程度的討論空間。洪銘鴻呼籲,應透過讓交易事實更透明化,與主管機關持續溝通,逐步建立更適切的認定標準。

台灣虛擬資產課稅制度的建構,既需要稅務法規的與時俱進,也需要業者、稅務專家與主管機關之間更深入的對話與協作,才能在促進合規的同時,避免政策誘因與監管目標相互抵銷,考驗各方的智慧。

《虛擬資產服務法》尚未正式通過,預計最快今年底或明年初才會正式上路,台灣目前並無專門針對加密貨幣的稅務法規。上述內容均以實務為討論的基礎,不同個案仍會有所差異,且存在個別解釋空間。未來有關虛擬資產的稅務規範,將隨《虛擬資產服務法》的立法進程逐步明確,相關認定標準亦可能隨之調整。

XREX集團執行長:法規明確化將吸引更多投資人入場

隨著台灣虛擬資產產業的監管框架逐步成形,業者對市場前景普遍抱持樂觀態度。黃耀文表示,虛擬資產母法即將在立法院完成立法,將為整體產業帶來更清晰的法源基礎與規範依據。

黃耀文以XREX交易所為例,公司每年均接受主管機關金管會的金融檢查,監管機制已在實際運作中逐步深化:「主管機關在對於產業的監管方面,我覺得它也會越來越有力、做得越來越好。對於國內的使用者來說,我覺得是很好的消息。」他也點出過去阻礙一般民眾進入虛擬資產市場的關鍵因素,是監管不明確所帶來的不安全感。許多人雖然對比特幣等虛擬資產有興趣,卻因為產業長期給人「不受監管、風險極高」的印象而卻步,使得市場參與者多侷限於既有的幣圈用戶。

隨著法規趨於完善,黃耀文認為這樣的局面將逐漸改變:「隨著大家知道政府有在確實監管這個產業,法律也很清楚,我相信會吸引到更多使用者,本來對這邊有興趣的,現在比較敢來投入。」

法規明確化不僅有助於提升產業公信力,更有望將觀望已久的潛在用戶轉化為實際參與者,為台灣虛擬資產市場注入新的成長動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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