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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珠寶被撞見!夫留鉅債妻想私吞遺產 律師:這1招讓對方全賠

一名男子過世後留下鉅額債務,其妻子因一時貪念將丈夫留下的名貴珠寶私藏,並向債權人謊稱丈夫並未留下遺產。不料幾個月後,妻子攜帶珠寶變現時,意外被債權人撞見。債權人可以如何主張權利?
隱匿財產 臺灣法律令繼承人全賠
依臺灣民法規定,這類隱匿遺產情節重大的行為將觸發懲罰性機制,妻子將喪失「有限責任」的保護傘,從原本僅需就遺產範圍內還款,轉為必須以自己的私有財產,為丈夫的債務負起「無限清償」責任。
繼承遺產 大陸採無條件有限責任
同樣場景若發生在大陸,法律邏輯則截然不同。大陸《民法典》採取「無條件的概括繼承有限責任」,並未設有因不誠信行為而喪失限定責任的條款。即便妻子惡意隱匿財物,法律上仍保障其僅需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度還款。換言之,債權人追討上限僅止於那些珠寶,無法進一步要求妻子自掏腰包。
兩岸律師楊軒廷呼籲,跨岸法律風險務必精準評估
雖然兩岸繼承制度表面皆為「限定繼承」,但台灣法律透過嚴厲處分確保債權人權益;大陸法律則嚴守遺產債務不連累個人的底線。處理兩岸遺產繼承時,切莫因一時貪念而誤觸「無限清償」的法網。
本文由《宸軒兩岸法律事務所》授權轉載,原文章轉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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