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實質納管台商境外上市 勤業眾信提醒稅務風險

中國大陸已正式將台商境外上市納入實質監管,影響不再停留在制度層面,而是直接牽動企業上市時程與稅負成本。勤業眾信指出,隨著中國證監會全面落實《境內企業境外發行證券和上市管理試行辦法》,台商赴境外(包含台灣)IPO,已不再被排除在監管之外,過去透過境外架構重組累積的稅務風險,也開始被主管機關逐一檢視,企業若未提前因應,恐面臨補稅甚至延誤上市的壓力。
回顧制度初期,中國證監會雖未明文排除台商,但實務上多以「暫不納入備案管理」處理,因此對台商影響有限。不過,自2024年下半年起情勢明顯轉變,台商送件已進入實質審查流程,不僅需補件說明,審查進度也逐步公開。到了2025年初,首批台商成功取得備案回執,正式宣告納管成形。雖然目前上櫃與興櫃案件尚未全面納入,但是否持續保有彈性,仍存在不確定性。
在實務上,企業面臨的最大挑戰,不只來自證監會的上市備案,還包括中國稅務機關的「七號公告」備案。勤業眾信會計師林志偉指出,近期案例顯示,證監會已要求台商IPO案件必須同步完成稅務備案。這代表過去僅調整境外控股架構、且最終控制人未變動的重組行為,如今也可能被重新檢視。一旦稅局認定缺乏合理商業目的,相關交易可能被視為股權轉讓,直接課徵10%企業所得稅,對企業成本與上市時程都會帶來實質衝擊。
此外,企業也不能誤以為完成稅務備案就等於結案。林志偉提醒,「七號公告備案回執」僅代表稅局已受理,後續仍會進入實質審查階段。因此,企業應在備案前就與稅局充分溝通,確認課稅方向與認定口徑,再行申報,才能降低不確定性,避免後續遭到補稅或調整。
在監管趨嚴之下,兩岸主管機關的審查也出現高度連動,無論是台灣或中國主管機關,都可能交叉檢視企業對外申報資料,要求內容一致,若資訊揭露前後不一,不僅可能引發監管疑慮,也可能延誤整體上市進度。林志偉建議,企業在規劃境外上市時,應同步盤點架構、稅務與揭露資料的一致性,提前做好整體規劃,才能降低政策變動帶來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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