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付員工教召薪資 享優稅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企業給付員工教召請假期間薪資,可享有租稅優惠,薪資費用可以150%加成減除,必須備妥相關文件,例如薪資證明及明細、假單等。

依《後備軍人召集優待條例》及「員工接受召集請假期間薪資費用加成減除辦法」規定,給付員工接受教召及臨時召集請假期間薪資費用,可針對其給付薪資金額150%,自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額中減除。

國稅局說明,企業申請適用這項租稅優惠時,除依規定格式填報,還須檢附薪資金額證明、計算召集期間給付薪資之明細表、請公假的假單、請假紀錄、教召令或後備軍人志願短期在營服役之契約證明與解召證明文件。

舉例來說,陳先生(化名)受雇於A公司,為月薪制勞工、月薪為4.5萬元,平均日薪1,500元。陳先生2025年10月15日至16日接受兩天教召,A公司於召集期間給付陳先生薪資3,000元,可適用薪資加成減除,因此A公司在申報當年度營所稅時,可自所得額減除陳先生召集期間薪資費用3,000元及加成減除部分1,500元合計4,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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