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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怒吼要死刑就夠了?律師直言:刑罰止痛、制度才防悲劇

死刑是正義的終點 但「制度」才是安全的起點
這幾天,張文攻擊案讓整個社會再次陷入恐懼與憤怒。我們在網路上爭論死刑、宣洩不安,我們都想知道:為什麼這類悲劇,總是防不勝防?
社會情緒高漲,但討論不能停在「死刑」
嫌犯是教召通緝者,卻因通緝制度缺乏風險分類、追蹤機制與跨機關通報,使高風險個案長期游離在制度之外。當通緝制度只停留在資料庫,它就無法真正保護社會。此外,從縱火、汽油彈到模仿犯罪,現行法律對「公共危險」的規範,似乎已趕不上現代犯罪的複雜度。我們需要的不是事後論罪,而是更強的預防性規範與早期介入。
別讓精神鑑定只停留在「事後補救」
警方證實嫌犯曾搜尋「仿效鄭捷」,凸顯媒體報導與模仿效應的風險。但更大的問題在於,台灣的精神鑑定與風險評估制度,幾乎完全停留在事後補救,而非事前預警,使危險訊號無法被及時辨識,也無法在早期介入,悲劇可能一再重演。
兩岸律師楊軒廷期許,台灣成為一個能真正守護人民安全的國家
真正能避免下一次悲劇的,不是更重的刑罰,而是更完整的制度、更有效的預防機制,懲罰或許能回應一時的正義,但唯有深層的制度改革,才能給予人民長久的安心。
本文由《宸軒兩岸法律事務所》授權轉載,原文章轉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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