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半夜跑廁所不是老了!62歲男夜間頻尿竟是癌症末期「篩檢值超標200倍」

海軍智將葉昌桐反潛優先選拉法葉 李郝政爭與總長擦身

輕判!趙少康大罷免「2次」亮票求重刑 法官判拘役還可緩刑

外送專法過頭關 增薪資保障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昨(4)日初審通過外送專法勞動部長洪申翰說明,原先草案與交通部訂定的運價連動,對短單外送員較為不公,初審條文通過每筆訂單「保底45元」機制,且每年將依最低工資時薪調幅公告調整。

勞動部提的院版外送專法草案,原先規定交通主管機關應依公路法規核定基本運價,外送平台業者給付外送員每筆訂單的基本報酬,不得低於依前項基本運價所計算的運費,且每筆訂單外送服務期間換算的每小時基本報酬,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法所定每小時最低工資1.25倍。

若收費上限訂得較高,外送員報酬雖提高,但其成本會轉嫁給消費者,其負擔將變高;若上限較低,消費者需負擔的外送費用將較低,但外送員報酬也會較低。

經過研議,據統計平均每筆訂單完成時間約為10至12分鐘,如以「最低工資法」所定每小時最低工資的1.25倍計,則每分鐘約為4.1元,換算基本報酬約為41至48元。因此,初審外送專法條文通過,明定每筆訂單保障金額為45元。

專法 勞動部

延伸閱讀

外送專法初審通過 每筆訂單報酬不得低於45元

外送員專法最低工資1.25倍+保底45元機制 外送工會反應不一

勞動部外送保底機制出爐!外送員每筆訂單基本報酬不得低於45元

外送員專法關鍵條文卡關!1.25倍最低工資 勞動部不排除再提1機制

相關新聞

乾兒子≠法定繼承人!曹西平驟逝引「遺產保衛戰」 律師:只靠遺囑難保障

資深藝人曹西平先生驟逝後,外界除了緬懷他的演藝成就,也聚焦於他生前公開表示「不讓家人碰他的錢」,並立下遺囑將遺產全部留給乾兒子。然而,依現行法律這樣的安排並非完全可行。 乾兒子 ≠ 法定繼承人 依

特留分是單身族的噩夢?律師從曹西平案指地雷:沒做「3件事」遺願恐落空

藝人曹西平大哥猝逝事件,除了帶給大家感情上的惋惜,更讓許多單身族開始反思一個重要議題:如果我們沒有配偶、沒有子女、親友關係疏遠,人生最後該怎麼安排照顧與財產? 這些不只是藝人的八卦,而是可能會落在每一位「單身族、頂客族」身上的生活與法律課題。

曹西平猝逝...最親的乾兒子卻無法送終?專家:單身族「3文件」缺一不可

66歲的曹西平猝逝,震驚各界!因生前與兄弟姊妹決裂,一度傳出無人出面處理後事,檢警甚至評估將以「無名屍程序」處理。陪伴他多年的乾兒子Jeremy痛心懇求,盼能全權送四哥最後一程;關鍵時刻,與他情同家人的龍千玉出面找上前夫,也就是曹西平的三哥授權(曹西平乾兒子)處理後事,才讓他得以被好好送別。 但這則新聞真正留下的問題是--如果你是單身,誰,能合法替你走完人生最後一段路? 新聞主角曹西平,身邊最親近、最信任的,是乾兒子;但第一時間,警方、檢方、殯葬流程,卻全都卡關。你看到這裡,心裡是不是也冒出同一個問題:「如果我單身、沒有孩子,將來誰能幫我處理後事?」 我先給你結論,這一句很重要:乾兒子、乾女兒、伴侶、摯友,在「沒有事前安排」的情況下,都不能合法處理你的身後事。 但只要你生前有安排,他們就可以,為什麼會這樣?因為在法律上,「感情」跟「身分」是兩條完全不同的線。法律不看你們多親,只看你是不是「法定身分」。 一個人過世時,會同時啟動三件事:一、遺體與喪葬處理權;二、醫療與死亡程序;三、遺產與財產繼承。 單身、未婚、無子女的人,一旦過世,法律預設能出面處理的,只剩下「兄弟姊妹」。

社會怒吼要死刑就夠了?律師直言:刑罰止痛、制度才防悲劇

這幾天,張文攻擊案讓整個社會再次陷入恐懼與憤怒。我們在網路上爭論死刑、宣洩不安,我們都想知道:為什麼這類悲劇,總是防不勝防? 社會情緒高漲,但討論不能停在「死刑」 嫌犯是教召通緝者,卻因通緝制度缺乏風險分類、追蹤機制與跨機關通報,使高風險個案長期游離在制度之外。當通緝制度只停留在資料庫,它就無法真正保護社會。此外,從縱火、汽油彈到模仿犯罪,現行法律對「公共危險」的規範,似乎已趕不上現代犯罪的複雜度。我們需要的不是事後論罪,而是更強的預防性規範與早期介入。

尾牙聚餐刮獎金 台彩推新刮刮樂「百萬年終獎金」

台灣彩券公司今天推出刮刮樂「百萬年終獎金」,每張售價200元,頭獎100萬元共有60個,是目前市面上百萬獎項個數最多的一...

孩子能改跟繼父姓嗎?兩岸法律判斷相反 律師揭關鍵在「是否引發糾紛」

兩岸跨海改姓風波:父母再婚下的子女姓氏與法律角力 一對因「奉子成婚」感情基礎不深的夫妻,離婚後,兒子由母親單獨監護扶養。一年後,母親再婚,兒子由繼父收養,在未告知生父的情況下,能否將兒子的姓氏改為繼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