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足特留分存廢 明年修法

手足特留分存廢,掀起多方論戰。法務部長鄭銘謙昨(3)日表示,兄弟姊妹特留分應不應該保留,法界見解不一,法務部已委外研究,年底前報告會出爐,預計明年初啟動修法,也會參考日本、南韓等國際作法。
現行規定,配偶與兄弟姊妹應繼分各為二分之一,兄弟姊妹特留分為應繼分三分之一,隨社會高齡少子化,單身者比率增加,愈來愈多民眾希望改革「特留分」制度。有民眾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發起連署,呼籲刪除民法兄弟姊妹特留分,保障遺囑自由,原因是社會時代變遷下,成年手足多已經濟獨立,卻僅因血緣而獲得財產分配權,引發爭端。

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昨日邀請鄭銘謙專題報告「民法繼承編特留分制度之檢討」,並備質詢。鄭銘謙表示,「特留分制度」是為保護法定繼承人,而對被繼承人遺囑自由加以限制,立法目的是將遺產一部分保留給近親家族,保障其生活必要,有其社會政策考量。
事實上,法務部曾於2016年提出修法,降低現有特留分比率,當時各界對於代位繼承、降低特留分比率、兄弟姊妹之法定繼承人地位及其特留分,都有不同意見,該草案因該屆立委任期屆期不續審,而未完成審議。
近期民間倡議「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受到高度關注,有民眾舉例,陳先生、陳太太膝下無子,夫妻每一分財產都是兩人這些年來辛苦打拚,當先生早逝,希望將財產留給太太養老,卻因手足特留分,多年未聯絡的小叔、小姑都能分一杯羹,難免令人覺得不公平。
鄭銘謙坦言,確實有一定比率民意認為民法「兄弟姊妹特留分」規定有修正必要,但同時,也有部分主張維持現有制度,法界看法也不盡相同。法務部曾收到陳情,有民眾的弟弟因病失去意識,然而弟媳對弟弟置之不理,實際上是由兄弟姊妹輪流照顧,這種情況下,給予兄弟姊妹特留分並無不妥,且可使兄弟姊妹間仍存有互相照顧之保障。
鄭銘謙提到,因應高齡化及少子化趨勢,並考量近年社會及家庭環境變動,法務部已於今年4月委請學者進行民法繼承編檢討修正研究,研究成果報告預計於今年12月底前提出。
他表示,法務部已蒐集相關外國立法例,將參酌委託研究案之研究成果報告建議,併同檢視2016年草案的合宜性,邀集學者專家召開民法繼承編的研修會議,衡酌各方利益及檢視相關配套,預計於2026年初啟動修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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