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攬工程忘繳稅 審計室揭竹市印花稅缺漏282萬 廠商急補繳

新竹市稅務局辦理印花稅稽徵作業,經新竹市審計室查核發現,部分政府採購案得標廠商及空氣汙染防制費申報廠商未完全依照實際承攬工程情形納稅,導致印花稅缺漏21筆、稅額共計282萬。稅務局表示,通報21筆,已補徵13筆,8筆並無短漏,未來將加強運用科技工具,透過跨機關資料交查與分析。
新竹市審計室指出,依據印花稅法第5條第4款、第7條第3款及第23條第1項等規定,工程承攬契據屬印花稅課徵範圍,課徵稅率為合約金額千分之一,未依規定貼印花稅票或貼用不足者,除須補貼印花稅票外,並按漏貼稅額處以5倍至15倍罰鍰。
審計室表示,今年1月查核發現,新竹市部分政府採購案得標廠商及空氣汙染防制費申報廠商,尚無印花稅繳納紀錄,或雖有繳納紀錄但日期不符,影響印花稅核課金額正確性。審計室已於今年1月函請稅務局檢討改善、釐正稅籍資料,並依法補徵稅款,確保稅收完整及維護租稅公平。
新竹市稅務局表示,此次審計部運用智慧科技工具交查,就地方政府公共工程決標資料、空汙費申報資料及全國印花稅繳納資料進行跨機關資料交叉分析,經通報各地方税務機關1190筆,通知後補徵419筆,補徵税額1億6230萬。
新竹市稅務局指出,其中通報新竹市稅務局查核共計21筆,經查核後,21筆中有13筆未依規繳納印花稅,已輔導補繳稅額282萬元,其餘8筆並無短漏,也無集中特定單位情事。
新竹市稅務局表示,每年辦理印花稅檢查作業,均會發函輔導廠商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自動補報繳免罰。印花稅檢查目的並非在處罰,而是希望透過查核輔導廠商建立正確繳稅觀念。
新竹市稅務局指出,經查去年印花稅檢查對象以科技業為主,補繳稅額8千餘萬元,已另彙整容易疏忽樣態,發布新聞稿加強宣導,提醒納稅人留意避免受罰。未來將加強運用科技工具,透過跨機關資料交查與分析,即時掌握印花稅稅源,並加強對廠商印花稅法令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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