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林志玲傳接任「文策院董事」 將於6月底上任

男專員與女子街頭激情!華南銀遭譏性侵銀行 他丟飯碗提告判決出爐

台股牛市釀離職潮?他月薪6萬見同事賺千萬走人:中產快撐不住

政院拍板!電動車免徵牌照稅、貨物稅再延長至2030年底

行政院會今天拍板「貨物稅條例」與「使用牌照稅法」修正草案,延長電動車貨物稅及牌照稅減免優惠5年。圖/本報資料照片
行政院會今天拍板「貨物稅條例」與「使用牌照稅法」修正草案,延長電動車貨物稅及牌照稅減免優惠5年。圖/本報資料照片

行政院會今天拍板「貨物稅條例」與「使用牌照稅法」修正草案,延長電動車貨物稅及牌照稅減免優惠5年,至2030年12月31日止;財政部預估,預估每年減稅利益達96億元。全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貨物稅條例第12條之3修正草案重點在於,過往延長減免優惠多以4年為基準,此次為對齊2030年溫室氣體淨排放量減量目標,因此規劃延長5年至2030年底,同時刪除授權行政院得決定是否延長減免期限的規定。

根據草案,購買完全以電能為動力的電動車輛,並完成登記者,將免徵貨物稅,但電動小客車免徵金額以完稅價格140萬元計算的稅額為限,超過部分不予免徵,盼藉此提升電動車輛普及率,有效減少碳排放量。

此外,使用牌照稅法第5條修正草案部分,則明訂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得對電動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期限延長5年,至2030年12月31日止。

行政院 碳排放 電動車 牌照稅 貨物稅

延伸閱讀

SUZUKI 響應貨物稅減免 進口車 IGNIS 最低價 54.9 萬起

鴻海集團進擊中東電動車 旗下鴻騰精密規劃前進沙國設廠

南陽發表新車 衝刺市占

電動車減稅 延長五年

相關新聞

2026報稅/物理治療、心理諮商等收據 符合規定皆列舉扣除額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非全民健康保險特約之私立醫療(事)機構,倘經財政部認定其會計紀錄完備正確,其所開立之醫藥及生育費收據,依規定,得列報綜合所得稅醫藥及生育費列舉扣除額,而醫療(事)機構是指未加入健

三個孫子繼承竟只算一人?國稅局揭遺產稅扣除額有限制

別以為「拋棄繼承改由孫子女繼承」就能多扣遺產稅。台北國稅局提醒,近期發現不少民眾誤解規定,以為讓子女全部拋棄繼承、改由孫子女繼承,就可以增加直系血親卑親屬扣除額,進而降低遺產稅,結果反而申報錯誤。

他上網報稅多做「1步驟」省下3萬 財政部曝正確填法

現在多數民眾習慣使用手機或電腦快速報稅,但系統自動帶入的資料真的齊全嗎?先前有網友分享,自己在手機報稅時多做了一個「手動輸入」的步驟,竟然一口氣省下了超過3萬元的稅金,讓不少苦主紛紛哀號:「前幾年都沒

照顧獨居鄰居拿不到遺產?律師提醒「善心不等於繼承權」

青年「阿明」長期無私照顧鄰居獨居老人「老陳」,不僅陪伴其生活起居,更自掏腰包支應其開銷。老陳過世後,阿明是否能分得遺產?這引發了兩岸法律關於「遺產酌給請求權」的深度討論。 台灣法律:僅限「生前被扶養者」 依照台灣民法第1149條,遺產酌給的對象必須是被繼承人生前繼續扶養之人。換言之,法律保障的是「被照顧的人」。案例中,阿明是「照顧者」而非「被照顧者」,在台灣法律架構下,他無法請求酌給遺產。 大陸法律:重視扶養事實的彈性 反觀大陸《民法典》第1131條,其規定較具彈性。除了被扶養人外,「繼承人以外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同樣享有分配權。這意味著阿明這類長期付出的照顧者,在大陸法律環境下,有機會主張酌情分得遺產權。 兩岸律師楊軒廷籲:預立遺囑才是保障王道 若有心將遺產留給長期照顧自己、卻無血緣關係的人,最保險的做法是趁意識清楚時,透過專業律師協助預立遺囑或進行遺贈規劃。 單憑『扶養事實』在法律上的認定仍有其侷限與爭議,提早規劃才能確保生前的遺願確實履行,避免讓照顧者的善心,最終在法律面前落空。

情侶同居多年算夫妻?律師:沒去戶政事務所絕對無效

一對愛情長跑多年的情侶,在求婚成功後,隨即展開甜蜜的同居生活。對親友而言,兩人早已是公認的佳偶;但在法律制度上,是否承認婚姻效力,兩岸有著截然不同的規定。

結婚30年房產竟要分大伯小姑?律師揭密:頂客族配偶繼承權大危機

結縭三十年的老先生病逝,留下與妻子合力購置的自住宅。由於老先生父母已歿且膝下無子,老太太在處理遺產時驚覺,竟須與平時鮮少往來的「大伯、小姑」共同繼承。這類在高齡少子化社會層出不窮的爭議,正敲響了民法修正的警鐘。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