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中職/林安可獲得西武關注 球團本部長:非常有魅力

高喊「我愛台積」!黃仁勳中文致詞:沒有台積電…就沒有今天的輝達

教職求生術/北市缺師連年破2千人 教育局三招能穩師資?

堅稱海外房產「賣給女兒」卻拿不出證明 老父遭追課百萬稅款

二親等以內的親屬間交易,國稅局會特別審查金流。聯合報系資料照
二親等以內的親屬間交易,國稅局會特別審查金流。聯合報系資料照

林先生(化名)兩年前把自己在國外的一棟房子「賣」給女兒,原本以為只要有買賣契約就沒問題,結果卻因為無法提出女兒實際付款的證明,被國稅局認定是「假買賣、真贈與」,最後得補繳超過150萬元的贈與稅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說明,林先生經常居住在台灣,2022年把境外不動產移轉給女兒,卻沒有申報贈與稅,後來國稅局透過租稅協定國的稅務資料得知這筆交易,函請他限期申報。

林先生雖然出示了買賣契約書和當地的房產鑑價文件,主張自己是透過買賣方式移轉,但卻無法拿出女兒付款的金流證明,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規定,親屬間財產交易若沒有明確的付款證明,就會被視為贈與,因此國稅局依法課徵贈與稅。

國稅局進一步指出,該棟房子鑑價新台幣1,779萬元,扣除當年度的贈與免稅額244萬元後,以10%的稅率計算,林先生最後被核定應繳贈與稅153萬5,000元,因為只靠契約書並不足以證明買賣屬實,必須提供「確實的價款支付證明」,包含匯款紀錄、資金來源等資料。

依現行規定,凡是經常居住在台灣的國民,不管財產是在國內還是境外,只要涉及贈與,都必須依規定繳納贈與稅,尤其是二親等以內的親屬間交易,國稅局會特別審查金流,以避免有人藉由「買賣」名義來規避贈與稅。

國稅局提醒,民眾若有把境外不動產移轉給親屬的計畫,千萬不要掉以輕心,務必在申報時準備好買賣契約及確實的收付款證明文件,才能避免被認定是假買賣而吃上大筆稅單。

贈與稅 國稅局

延伸閱讀

影/新竹縣統籌分配稅款不如預期 楊文科籲科技廠設籍留稅源

稅務行政救濟追稅期縮短 課徵期間約減少一至兩個月

收取補助款 報營業稅有眉角

遺產申報 善用稅額試算

相關新聞

外送專法今排公聽會 外送工會:權益應入法保障不能再拖

《外送專法》今正式排入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公聽會,外送制度改革邁入關鍵時刻。全國外送產業工會號召外送員、店家代表與跨黨派立委...

夫出車禍外遇看護、妻離婚竟要付贍養費?律師:關鍵在「一方生活困難」

一場突如其來的車禍,讓丈夫失去了雙腿,也改變了兩人的婚姻走向。一對夫妻結婚多年,丈夫卻在車禍後與看護出軌,妻子憤而提出離婚。丈夫竟要求妻子給予贍養費,理由是自己無法工作、生活困難。

特留分一定要遵守?律師教「3法」將遺產留給想給的人:制度應回應時代

「吳律師,我可以請教一個很現實的問題嗎?」剛在我面前坐下的陳太太,六十歲上下,穿著整潔,說話很有禮貌,但語氣裡藏著一絲不安。 她微微頓了幾秒,才緩緩開口:「我和先生沒有小孩,這幾年,我們兩個人一起努力工作、存退休金,也買了自己的房子。到現在六十歲了,雖然也不能再賺太多錢了,但至少錢可以供我和先生兩個人養老。可是最近我常常在想……哪一天如果我先走了,我先生是不是要被迫跟我那些從不聯絡的弟弟妹妹分遺產?」 「我和弟弟妹妹也不算是感情有多差,但就是出社會之後,大家各自在不同的地方生活工作,之後結婚,以及爸媽在大概十年前陸續過世後,我們就沒什麼往來了。」說到這裡,她抬頭看著我,眼神裡有無奈,也有一點害怕。

網紅要如何課稅? 財政部賦稅署公布了

針對網紅課稅議題,財政部於今天發布「個人經常性於網路發表創作或分享資訊課徵營業稅作業規範」,讓經常性於網路(包括但不限於...

小孩從沒回家...還能拿到特留分?律師揭「排除繼承權方法」:遺囑+執行人

「王先生您好,這邊請坐。請問這位是媽媽嗎?」我望著面前坐下來的這對老人與中年男子,阿嬤看起來約莫八十歲,一臉慈祥又略帶拘謹,正在找個好位置放置她的拐杖,而身旁的男士大約六十歲上下,眼神裡滿是關切。經驗告訴我,這應該是一對母子。 「是的,吳律師,這位是我母親。」「王媽媽您好,我是吳律師。」我親切地看著阿嬤說。 「媽~律師在跟您說話啦~」王先生朝著母親耳邊大聲提醒。「不好意思,吳律師,我媽媽重聽,要這樣講她才聽得見。」「律師小姐妳好!」阿嬤用濃濃的台灣國語,微笑著回應我,聲音有些顫抖,但依然充滿禮貌。 「請問今天想跟我討論的是什麼樣的事情呢?」「我來幫我媽媽說比較快啦,她老人家想立遺囑,把財產留給我和哥哥,不打算留給妹妹。」 我點點頭,語氣溫和地問:「方便請教一下,家裡目前的狀況嗎?爸爸還在嗎?您們一共有幾位兄弟姐妹呢?」這類涉及遺產規劃的問題,第一步總是要先釐清所有的潛在繼承人。 「爸爸已經過世了,就剩我們三兄妹而已。」「那麼…可以請問,為什麼媽媽不想把財產留給妹妹呢?」

院版外送專法快來了 勞動部研擬四大保障

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會6日舉行「外送平台管理暨從業人員權益保障法草案」及「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台管理法草案」公聽會。勞動...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