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取補助款 報營業稅有眉角
企業收到政府補助款,不代表都能免開發票、免繳營業稅。財政部台北國稅局提醒,若補助款是因應企業「銷售貨物」或「提供勞務」而取得,就屬於營業收入,應開立統一發票並依法繳納營業稅;反之,若補助款並非因提供對價行為而收受,則可免開發票、免稅。
國稅局表示,實務上不少公司承接政府專案、計畫案等,容易忽略補助款是否需開立發票,關鍵在於,政府補助款是否為企業提供貨物或勞務的「對價」。
舉例來說,若甲公司承接一項由政府補助的研究計畫,並收受經費補助,需先確認研究成果歸屬,若研究成果屬於甲公司自己,表示政府單位並未取得該成果使用權,補助款不是對價,就不屬於營業稅課稅範圍,甲公司也無須開立統一發票。
但如果該研究成果歸政府所有,或是甲公司與政府共有,這樣就表示甲公司是「提供研究成果給政府」作為一種勞務對價,補助款即屬營業收入,應依法開立發票並繳納營業稅。
這類情況常見於公部門委託民間業者進行研究、顧問、訓練等類型案件,若契約條款中寫明成果歸屬政府或須交付政府使用,幾乎都會落入課稅範圍。
國稅局提醒,若企業在處理補助款時誤以為可免開發票、未申報營業稅,但在尚未被檢舉、也未被國稅局或財政部指定人員查核前,自行補開發票並補稅者,仍可依《稅捐稽徵法》規定,加計利息、免除處罰,這對企業是重要的補救機會。
國稅局呼籲,企業若收到政府補助款,務必詳閱補助契約內容,釐清是否涉及勞務提供或成果交付,不要認為「補助就是免稅」,否則一旦遭查核,除補稅外還可能被罰款,得不償失。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登(加)入 udn 會員不只享專屬優惠,現在再送 LINE POINTS 5 點!即日起至 11/20,不論新朋友或老朋友,輕鬆加入就有獎,馬上入手點數,讓生活多一點開心回饋。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