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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娜絲受災戶必看!30萬元內損失免勘查、可線上申請

因應丹娜絲颱風帶來的災情,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為協助受災民眾盡速取得災害損失證明、申請稅捐減免,將秉持「從寬、從速、從簡」原則,主動提供輔導協助,尤其針對損失金額在30萬元以下者,只要備妥相關證明,即可透過書面審核方式辦理,免實地勘查,加快審查流程。
國稅局進一步說明,若個人在此次災害中財產損失未超過新臺幣30萬元,請於災害發生後30日內填寫「個人災害損失申報(核定)表」,並附上相關證明資料,例如受損財物的照片、原始購買憑證、維修估價單,或已完成修復的發票、收據等,即可由稽徵機關直接書面審查,不需派員到場勘查。
此外,為提升辦理效率,國稅局提醒,民眾可多加利用線上申辦系統,節省來回奔波時間,表格可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下載,民眾除了可以選擇臨櫃申請或郵寄文件,也可進入稅務入口網首頁,直接完成申請程序,若已上傳完整附件,也可免除再寄送紙本資料。
國稅局強調,將持續密切掌握各地受災情況,並提供民眾必要協助,呼籲受災納稅人把握申報期限,及早提出申請,爭取合法權益。若有疑問,也可撥打國稅局服務專線洽詢,將有專人提供說明與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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