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辦理繼承不動產竟這樣處理 估價師轟國產署:全台最大地面師

房市示意圖。記者游智文攝影
房市示意圖。記者游智文攝影

國產署針對未辦理繼承登記不動產訂有標售作業,高源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所長陳碧源表示,國產署標售這些不動產,沒有找人估價,直接用公告現值,標售作業沒有廣為宣傳,也沒通知繼承人,還規定可以標售5次,每次打8折,沒人得標就用第5次標售底價收歸國有,如果有人要領也超低價金還給繼承人。

他在臉書公開抨擊,國產署這種作法和土地詐騙集團沒有兩樣,根本是全台最大的「地面師」。

陳碧源表示,內政部每隔一段時間就會公布未辦理繼承登記不動產,今年全國多達7萬2000筆土地及近5000戶建物,土地面積約3400公頃,依照今年公告土地現值估算,總價值約992億元。

這些土地如果一直沒人辦理繼承,國產署會依法標售,得標金額再存在國庫,未來若有人繼承再發還。

例如今年4月,依媒體報導,國產署依土地法」規定辦理逾期未辦理繼承登記的不動產標售作業,截至今年2月,已列標4萬347宗、標脫1萬547宗,標脫金額約92億餘元。

一般以為國產署標售未辦理繼承登記不動產,就是比照法拍屋,依照市價標售,但實際情況並非如此。

依照土地法第73-1條規定,如果未辦理繼承登記,各縣市政府會公告3個月並通知繼承人趕快來辦理繼承,如果繼承人還遲遲不辦理繼承時,各縣市政府就會列冊管理15年。

如果最終還是沒人來登記,就會移請國產署標售。標售前,國產署會公告三個月,然後公開標售,如果沒人投標,就比照法拍屋打八折再標售,然後可以標售五次,最後一次等於打到4折。

看起來很合理,但問題有二,一是雖然規定標售前應公告三個月,但國產署公告也不像法拍屋公告,較少人會注意,標售前也沒通知繼承人,往往一再流標。

第二,依照財政部在102年10月16日修正的「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築改良物標售作業要點」第4點規定,標售底價土地按當期公告土地現值計算;建物以課稅現值計算,無課稅現值者,以重建價格減除折舊後之餘額計算。

簡單說,就是國產署標售未繼承登記不動產,第1次標售的底價,土地是直接用按當期公告土地現值計算。建物用房屋評定現值計算,第2次到第5次標售則是直接打8折。

陳碧源說,先前建築法第45條畸零地合併,法條寫要用當期公告土地現值讓售,被檢調認為低價轉售圖利建商,很多國產署官員都被起訴。因此財政部及國有財產署參考法務部的意見,改採參考查估市價辦理標讓售。

但是標售別人的土地,國產署就不管了,一樣用公告土地現值做底價,賤賣別人的資產,好像別人的囝仔死不了。

更糟糕的是,都沒人投標,最後國產署就會把未繼承財產登記國有,並用第5次標售的極低底價價金,放入國庫專戶,等待繼承人申領價款。

陳碧源表示,未辦理繼承不動產,除了部分是因為沒有繼承人,很多是繼承人彼此不和,談不攏繼承,也沒有人去辦理繼承登記先變成公同共有所導致,而一旦時間拖長,往往大家都忘了,最後被國產署登記為國有標售。

而一旦先人遺產被國有財產署拿走了,改天你想拿回去,國產署只會給你低於公告現值且打折多次,打到骨折的價金,如果你要土地,國有財產署則會用市價賣你。

陳碧源表示,近來地面師詐騙人民土地房子,引發社會注目,而未辦理繼承的不動產,也是人民財產,國產署以這樣的方式處理,低接高賣,和地面師沒有兩樣,而筆數如此之多,更可稱得上是全台最大的「地面師」。

國產署 法拍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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