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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檢查今年房屋稅繳了沒? 6月6日開始加收1%滯納金

2025年期房屋稅開徵已至最後期限!財政部提醒,由於5月31日適逢假日,繳納期限順延至6月2日截止,雖然6月3日至5日也屬遲繳期間,但尚不加罰滯納金,自6月6日凌晨起,將開始加徵滯納金,每逾三日加罰1%,最高可達10%,甚至可能移送強制執行。
房屋稅可使用各項電子化或自動化繳稅管道,財政部提醒,包含ATM、晶片金融卡轉帳、行動支付、信用卡繳稅等,最晚可於6月5日24時前完成繳款不須加徵滯納金;但便利商店繳稅須留意每筆限額3萬元,且繳完稅後務必索取並妥善保存交易明細與加蓋店章的繳款書收據聯,以保障自身權益。
今年適逢「房屋稅2.0」新制上路首年,影響層面廣泛。自住房屋與出租房屋的稅率經重新調整,納稅人若資格未符或未及時申報,將無法適用優惠稅率,稅金可能大幅上升。
根據新制,自住房屋須符合「未出租營業」、「實際居住並完成戶籍登記」、「全家名下最多三戶」三大條件,方可享有優惠稅率。符合者需於6月2日前完成申報,經核准後會重新開單並展延繳納期限,已先繳者也可申請退稅。
出租房屋則須區分為三類,一是租金達一般標準的住家用房屋,二是包租代管住宅,三是公益出租及社會住宅,前兩類須主動申報,否則也無法適用優惠稅率;公益出租與社宅則由稽徵機關依內政部資料自動核定。
財政部也呼籲,若民眾因財務困難無法一次繳清稅款,可於繳納期限內申請分期(最長36期)或延期(最長1年)繳納,且不加計利息,以減輕負擔。
財政部提醒,尚未收到繳款書的民眾,應立即向所在地稅務局補發,或透過網路、行動裝置、超商條碼等方式完成繳稅,千萬別因一時疏忽而遭加罰滯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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