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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房屋稅2.0出包影響5萬人 稅捐處:6月底主動退還

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新制5月1日首度開徵。示意圖。圖/本報資料照片
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新制5月1日首度開徵。示意圖。圖/本報資料照片

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新制5月1日首度開徵,台北市稅捐處4月底陸續寄出114年期房屋稅稅單,部分因房屋稅2.0新制系統設定問題,造成自住房屋所屬之地上停車空間被改以非自住住家用稅率2%計算,約5萬戶受影響。北市稅捐處表示,若納稅義務人已先行繳納房屋稅,溢繳部分稅處將於6月底主動退還,納稅義務人權益不受影響。

稅捐處指出,受影響戶大部分稅額略為增加100至200元,極少部分因為地上停車空間規畫可能增加千餘元。為保障納稅義務人權益,稅處預計年5月下旬陸續重新寄送更正後稅單,並同步展延繳納期間至6月30日,以實際稅單為主。另納稅人也可利用直撥退稅線上回復專區QR-code留下銀行帳戶,北市稅處會主動將退稅款撥入該指定帳戶。

稅捐處表示,北市114年期房屋稅共開徵107萬餘戶,開徵戶數較去年期增加1萬餘戶,房屋稅2.0新制上路前,已加派人員測試系統,後續將持續協助納稅義務人順利完成納稅。

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新制5月1日首度開徵,繳納期限至5月31日,遇例假日順延至6月2日截止,本期開徵的房屋稅所屬課稅期間是113年7月1日至114年6月30日。

稅捐處表示,中央增訂房屋現值在一定金額以下之全國單一自住稅率為1%,台北市房屋現值為284.2萬元以下始為適用。另以往因臺北市全國單一自住有稅基折減機制,今年折減後實質稅率將由原0.6%調升為0.7%,雖稅額略增,但實質稅率仍為全國最低。

今年房屋稅2.0新制最大變革為自住房屋增訂辦竣戶籍登記要件,財政部考量今年是2.0新制實施的第1年,將114年期自住房屋辦竣戶籍登記及申報期限由3月24日放寬至6月2日;又非自住房屋採「全國歸戶」並適用差別稅率3.2%至4.8%,所以部分民眾稅額會增加。

稅捐處表示,自住房屋所屬地上停車空間被改以非自住住家用稅率2%計算部分,將於5月下旬重新寄發更正後繳款書;部分原屬全國單一自住稅率1%,若因新增持有戶數致不符單一自住,須改按自住稅率1.2%課徵者,或新符合全國單一自住房屋者,系統需再設定調整,會重新寄發繳款書。如果已先行繳納,稅處會主動辦理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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