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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漂沒陪父母就沒繼承權?專家:民法早有明文規定

北漂子女長年在外打拚,父母照顧責任多由家鄉手足承擔,遺產分配因此容易成為家庭糾紛焦點。示意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北漂子女長年在外打拚,父母照顧責任多由家鄉手足承擔,遺產分配因此容易成為家庭糾紛焦點。示意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許多子女因工作需求長年北漂,父母的日常照顧責任多由留在家鄉的手足承擔,當長輩離世,家人間常因照顧分工不均,引發遺產分配的爭議,究竟長年在外工作、鮮少陪伴父母,是否會影響自身的繼承權?專家解釋,根據《民法》規定,繼承順位及應繼分依法律平均分配,子女不論是否曾陪伴在父母身邊,每人享有同等的繼承權。

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所長鄭文在分享,多年前曾有一個實際案例,一位北漂多年、在台北工作的長子,因父親過世,需辦理遺產繼承相關事宜,由於平日與父親互動較少,他對父親遺產的內容毫無概念,也自認對父母奉養不多,主動表示希望由母親及長年陪伴父母、居住在南部的弟弟處理遺產分配,自己不打算分得任何財產,只希望母親能安享晚年。

不過,日前這位弟弟向哥哥提出,需要辦理父親遺產繼承登記,請求哥哥提供戶籍謄本、印鑑證明及印章,並說明需要10份印鑑證明。哥哥感到不解,因為一般不動產過戶及存款繼承,通常2至3份印鑑證明就已足夠,為何需要準備這麼多?因此向鄭文在尋求協助

鄭文在建議這位哥哥,應先帶著父親的死亡除戶謄本、本人身分證及印章,到國稅局申請「被繼承人財產清冊」,最終發現真正原因,原來父親的遺產金額及項目與弟弟最初的說法相差兩到三倍,這也合理解釋了為何需要更多的印鑑證明份數來完成各項繼承登記。

即便如此,哥哥並未因此計較或改變初衷,仍表達願意全力配合,只希望弟弟好好照顧母親。

鄭文在提醒,遺產繼承涉及的不只是法律程序,更是家人間的信任與溝通。若對父母遺產狀況不清楚,繼承人不需與父母同住,也可憑父母死亡除戶謄本、身分證及印章,至全國任一國稅局申請查詢「被繼承人財產、金融遺產、死亡前二年度贈與及所得資料」,同時可進行遺產稅額試算,釐清應繳稅額,避免日後爭議。

鄭文在強調,不少家庭因為資訊不透明,兄弟姐妹間產生誤會甚至反目,越早掌握遺產內容,越能保障家族和諧,必要時也可尋求專家協助,讓繼承程序順利且合法完成。

遺產稅 印鑑 身分證 繼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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