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0:00 /
0:00
身障者用親屬車輛 免牌照稅
嘉義市政府財稅局表示,從1月17日起,身障者若擁有駕照但名下無車輛,只要是配偶或同一戶籍內二親等內親屬的車輛提供其使用,也能申請免徵使用牌照稅,每位身障者限免一輛。
稅務局表示,以往擁有駕照的身障者,必須以自己名下的車輛才能享受免徵牌照稅的優惠,但財政部考量,有些身障者可能因家庭經濟或其他原因,並未以自己名義購買車輛,而是使用配偶或家人的車輛。
為使稅制更合理,確保身障者權益,財政部特別放寬規定,讓有駕照但名下無車輛的身障者,可申請家人名下提供其使用的車輛免徵牌照稅,並與無駕照的身障者享有一致的稅務優惠。
稅務局提醒,該政策規定免稅車輛數量每位身障者限一輛,且免徵稅額上限為汽缸總排氣量2,400cc車輛,申請人須在車輛使用前完成免徵牌照稅的相關手續,才能正式享有稅務優惠。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