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0:00 /
0:00
5月開徵新稅制非自住多繳1.67倍 這4類屋主要審慎評估

房屋稅新制今年5月首次開徵,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近日第2次發函提醒自住房屋但尚未設立戶籍的屋主,3月24日前完成設籍,若未設戶籍將被核定為非自住用的房屋,會按3.2%到4.8%非自住稅率課稅,至少增加1.67倍。
不過,沈政安提醒,戶籍遷出雖然可以節稅,但這四類屋主遷戶籍前須審慎評估:可能影響身心障礙者用車的使用牌照稅免稅、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土地增值稅自用住宅用地重購退稅或請領各類政府補助的資格。
沈政安表示,新制規定自住房屋除房屋所有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限全國3戶,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且實際居住,且需「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設有戶籍的新條件,若未設戶籍將被核定為非自住用的房屋,會按3.2%到4.8%稅率課稅。
過去規定住家用房屋只要現值在10萬元以下,都可免徵房屋稅,但新制上路後,免稅優惠限縮為自然人持有且全國合計以3戶為限,超過3戶的部分將恢復課徵房屋稅,還有一個多月時間讓民眾及早規劃選擇。
地稅局指出,自住稅率申請或免稅3戶擇定,今年3月24日前申報,但如果2024年已經適用自住稅率的屋主,只需期限辦妥戶籍遷入,不必再申請;住家用免稅超過3戶的屋主如果未於限期內申請,地方稅稽徵機關將會主動以對民眾最有利方式擇定房屋稅額最高的3戶免稅。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