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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科女持千萬股票「賣房逃漏稅」遭罰49萬不繳...執行署出招

在竹科上班A小姐2022年出售房屋及土地,但卻沒有在期限內辦理房屋交易所得申報,遭到國稅局開罰49萬。(圖僅示意)。記者黃羿馨/攝影
在竹科上班A小姐2022年出售房屋及土地,但卻沒有在期限內辦理房屋交易所得申報,遭到國稅局開罰49萬。(圖僅示意)。記者黃羿馨/攝影

在竹科上班A小姐2022年出售房屋及土地,但卻沒有在期限內辦理房屋交易所得申報,遭到國稅局開罰49萬,因逾期未繳,執行署新竹分署收案後,發現A小姐年收破百萬,且持有市值破千萬的股票,扣押A小姐銀行存款後,果真本人迅速出面繳清。

執行署新竹分署指出,A小姐2022年間出售持有期間超過5年、未逾10年的房屋及其坐落基地,課稅所得額600萬餘元,但她未依所得稅法第14條之5規定,於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之次日起算30天內辦理房屋交易所得申報,經移送機關查獲後裁罰49萬餘元,因逾期未繳,遭國稅局移送行政執行。

新竹分署收案後,迅速調查A小姐的財產,發現她在科學園區工作、年收破百萬,且持有數家上市櫃公司的股票,市值破千萬,且前一年度來自銀行的利息所得就有數萬元,初判A小姐應有資力繳納欠款。

新竹分署立即核發執行命令,扣押A小姐銀行存款,果真足額扣押49萬餘元,A小姐獲悉後,主動到場一次繳清欠款,全案受理至繳清,僅花大約1周時間。

新竹分署指出,為抑制短期不當炒作不動產,所得稅法第 108條之 2 第 2、3 項規定,個人辦理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申報,如有漏報或短報情事,處以所漏稅額2倍以下罰鍰;如未依規定自行辦理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申報,除依法核定補徵應納稅額外,應按補徵稅額處3倍以下之罰鍰。

新竹分署呼籲,「五打七安」為政府重要政策,其中「居安」與居住正義相關,因此針對房地合一稅案件,新竹分署皆會持續強力執行,違規者切勿心存僥倖。

新竹 房屋 收案 交易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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