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最大震度3級!台灣南部海域21:58發生規模4.8地震 2縣市有感

又添一國!川普親曝「和印尼達成協議」與普拉伯沃直接交涉

美股早盤漲跌互見「輝達飆、台積電俏」 稀土股MP Material噴17%

企業報房地合一稅 別踩雷

公司出售不動產,在計算房地合一稅時,可扣除取得成本及相關費用。 聯合報系資料照
公司出售不動產,在計算房地合一稅時,可扣除取得成本及相關費用。 聯合報系資料照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公司出售不動產,在計算房地合一稅時,可扣除取得成本及相關費用,不過費用認定有其限制,申報時要特別注意,以免被剔除補稅。持有房屋、土地期間的使用費用不能認列,實務上有五種常見錯誤樣態。

包含房屋稅、地價稅、管理費、折舊費用、屬營利事業經營事業或附屬業務的營業費用等五種,國稅局提醒,由於這類費用不屬交易該房屋、土地所支付的必要費用,因此不能認列扣除。

公司申報房地合一稅須知 圖/經濟日報提供
公司申報房地合一稅須知 圖/經濟日報提供

營利事業出售適用房地合一稅制的房屋、土地,在計算應納稅額時,要用課稅所得乘上適用稅率,課稅所得是用房地交易時的成交價額扣除取得成本、相關費用及土地漲價總數額,成本及費用如何認列,關乎應繳稅額的多寡。

國稅局表示,在認列費用時,可提出證明文件,核實列報交易房地所支付的必要費用,如廣告費、清潔費、搬運費、規費等,但如果是像房屋稅、地價稅等,並非基於交易所支付的費用,即使申報也不能認列。

國稅局舉例,甲公司經營廢五金銷售業,2022年1月10日出售於2021年9月30日取得的房屋、土地,適用房地合一稅2.0,因持有期間未超過兩年,適用房地合一稅率為45%。

國稅局發現,甲公司申報成交價29億元,扣除取得成本27億元及必要費用1.1億元,交易所得9,000萬元,但經查核發現,甲公司誤將經營廢五金銷售的營業費用計算分攤500萬元及房屋稅10萬元列報交易費用,從房屋、土地交易損益中減除。

國稅局剔除多列的費用,調增房地交易所得510萬元,補稅229.5萬元。

另外針對取得成本,國稅局解釋,包括購入房屋、土地達可供使用狀態前支付的必要花費,如契稅、印花稅、代書費、規費、公證費、仲介費等,以及取得房屋後,在使用期間支付能增加房屋價值或效能且非兩年內所能耗竭的增置、改良或修繕費。

房屋稅 房地合一稅 國稅局

延伸閱讀

麻豆工業區地上權招商說明廠商熱 下月辦招標公告

保單變更要保人視同財產移轉 國稅局:記得申報贈與稅

保單變更要保人屬贈與 30日內辦理贈與稅申報

新美齊法說會/加速布局土地庫存 下一步瞄準台中高雄都更危老

相關新聞

被土城殺妻嚇到!她想幫女兒買房擔心被分一半 專家1招解決

土城家暴莽夫殺死太太及小姨子引發父母恐慌,正業地政士事務所長鄭文在表示,近日就有一位媽媽,因女兒和丈夫感情不睦,想另外買...

領6百萬保險金、匯給家人會被課贈與稅?專家解析:國稅局是看「為何給錢」

今天早上,有位網友私訊R姐,故事是這樣開始的——「妹妹因為失能領到600萬保險金,之後把400萬匯給弟弟,200萬匯給姊姊。結果親戚提醒:小心,這樣會被課贈與稅!她才慌了……」 其實,很多人在把錢匯給家人時,從沒想過會有稅務問題,這很正常。但也別急著害怕,國稅局看的不是錢從哪裡來,而是為什麼給。 在討論課稅前,最重要的,是先把事情搞清楚。同樣一筆匯款,可能有完全不同的法律後果。

存股族別急著報稅!蘇家宏律師揭密:年收90萬繳稅差1.7萬「關鍵在這招」

報稅季登場,對於年收入不高的小資族來說,想省稅除了薪資扣除額、免稅額等基本節稅工具外,其實靠「鼓勵股息」也有意想不到的稅務優勢。律師蘇家宏就分享一位年收入90萬元的才藝老師,如何因為領股利,實際繳稅金

今年稅收又超徵4千億以上?財政部長莊翠雲這麼說

去年稅收超徵3千多億,國民黨團提出普發現金,立委關心明年稅收狀況,財政部長莊翠雲今日表示,今年到4月底為止,稅收較去年同...

房屋稅新制出包 雙北恐逾10萬人遭殃

房屋稅二點○新制昨起開徵,但出包現象持續擴大,不少自住房屋遭列「非自住」,導致稅金倍增,北市已重印五萬多分稅單,新北市部...

5月報稅季到!單身年收超過44.6萬才需繳稅、優惠方式這裡看

5月的報稅季又來了,小弱肌這次整理了報稅的優惠還有最簡單的繳稅方法,覺得喜歡的話也可以幫我分享給家人朋友喔。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