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稅免徵帶動票價調降 財政部官員:市場機制難介入
財政部將推動娛樂稅法修法,授權地方政府可免徵藝文類、競技類活動的娛樂稅,民眾關切若修法通過,減稅利益能否反映在演唱會、電影院等票價上?財稅官員表示,如果業者和消費者能雙贏,當然是最好的情況,但業者是否願意降免稅優惠反映在票價,涉及市場價格機制,政府很難介入。
此外,這次授權地方政府免徵娛樂稅排除高爾夫球場、舞廳或舞場等兩類,由於修法還須經過立法院審議,是否會引發相關利益團體的反對或修法阻力?官員指出,修法結果要尊重立法院,但討論過程大家就是講道理,屆時財政部也會提出意見。
官員說,財政部這次推動娛樂稅修法主要有兩大方向,分別是授權地方政府可停徵藝文類、競技類等兩項活動的娛樂稅,但排除高爾夫球、舞廳等,以及將現有的娛樂稅徵收率減半。
官員指出,多年來外界一直有人主張娛樂稅有些項目不合時宜,要求檢討甚至廢止,但娛樂稅是地方稅,財政部多次邀集地方政府開會研商,地方大多反對廢止;不過,近年來也有不少地方政府積極發展在地商機,包括推廣演唱會經濟等,因此這次希望透過修法,授權地方政府停徵特定活動的娛樂稅。
至於有哪些項目是地方政府可停徵娛樂稅的範圍,官員表示,根據娛樂稅法第2條的規定,藝文類和競技類包括:電影;職業性歌唱、說書、舞蹈、馬戲、魔術、技藝表演及夜總會之各種表演;戲劇、音樂演奏及非職業性歌唱、舞蹈等表演;各種競技比賽;舞廳或舞場;高爾夫球場及其他提供娛樂設施供人娛樂者等六項,不過,目前規畫排除舞廳或舞場、高爾夫球場等兩類。
官員指出,根據現行的文化藝術事業減免營業稅及娛樂稅辦法,已規定「文化藝術活動認可後,其娛樂稅減半課稅」,這次娛樂稅法修法,則擴大為免娛樂稅。由於業者在考慮要不要舉辦藝文或競技活動,或是選擇在哪裡舉辦,營收狀況會是主要考量,未來娛樂稅免徵後,相信可以提高業者舉辦這類活動的誘因;而對地方政府而言,如果決定免徵這類娛樂稅,相信也可吸引業者在當地舉辦活動,進而帶動當地觀光與消費。
至於免娛樂稅後是否票價就會調降,官員表示,市場價格機制官方無法介入,更何況如果是像國內外的大咖藝人舉辦演唱會,民眾在意的可能是搶不搶得到票,根本不在意票價高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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