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通過 大柴油車舊換新減稅延四年
立法院會今(23)日三讀通過修正「貨物稅條例第12條之6」,大型柴油車汰舊換新減徵貨物稅延長4年,實施至2026年12月31日,每輛最高減徵貨物稅40萬元。
行政院本月初通過修正貨物稅條例,為使租稅優惠能順利銜接,希望能在立院會期三讀通過,立院今日召開院會三讀通過。為加速報廢老舊大型柴油車,提高大型柴油車車主汰舊換新意願,以改善空氣品質,現行貨物稅條例第12條之6條文規定自2017年8月18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報廢一期至三期各種大型柴油車,並購買新大型車且完成新領牌照登記者,每輛最高減徵貨物稅40萬元。
根據現行貨物稅條例第12條之6規定,自2017年8月18日起至今年12月31日止,報廢一期至三期的各種大型柴油車,並購買新大型車且完成新領牌照登記者,每輛最高減徵貨物稅新台幣40萬元。
經環保署估計,截至今年12月底,仍約有7.8萬輛一期至三期的老舊大型柴油車未汰換,為持續鼓勵汰舊換新,爰擬具《貨物稅條例》第12條之6修正草案,延長購買新大型車減徵貨物稅優惠措施四年至2026年12月31日止。
根據行政院提供給立法院的書面資料,截至今年7月底止,累計老舊大型柴油車汰舊換新減徵退還新大型車貨物稅3萬6,973輛,有助於節能減碳及降低空氣污染。
大型柴油車汰舊換新減徵貨物稅優惠至今年底屆期,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估計,至今年12月底,還有約7萬8,000輛一期至三期的老舊大型柴油車未汰換。
此次,三讀通過的修正條文,明定報廢老舊大型柴油車並購買新大型車且完成新領牌照登記,每輛新車最高減徵貨物稅40萬元,適用期間至2026年12月31日。關於預期效益,財政部評估,可提升車主汰舊換新意願,加速報廢老舊大型柴油車,改善國內空氣品質,並帶動相關產業發展,促成能源運用、環境保護、經濟發展三贏的政策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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