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柴油車汰舊換新減徵貨物稅 展延4年、估減稅43億元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19)日審查通過「貨物稅條例」第12條之6修正草案,大型柴油車汰舊換新,最高減徵貨物稅40萬元,將再度延長延長4年,實施至2026年12月31日止,拚本會期三讀通過上路;環保署官員預估,至2026年減徵貨物稅金額約43億元。
財委會今日初審通過貨物稅條例第12條之6修正草案後,將會提報立法院會,院會討論前,不須再經過黨團協商,力拚本會期過關。
為加速報廢老舊大型柴油車,改善空氣品質,貨物稅條例第12條之6自2017年起施行,對老舊柴油大貨車汰舊換新減徵貨物稅優惠,最多可核退貨物稅5萬元。
為增加汰舊誘因,自2019年起加碼至最高減徵貨物稅40萬元,並擴大適用範圍,報廢一期至三期的各種大型柴油車,並購買新大型車且完成新領牌照登記者,皆可申請。
根據財政部統計,截至10月底止,適用大型柴油車汰舊換新減徵貨物稅近4萬輛,減稅金額約百億元,但經環保署估計,目前全國尚有7.8萬輛大型柴油車符合條件蛋尚未汰換。
為持續鼓勵車主汰舊換新,財委會今通過貨物稅條例第12條之6,大型柴油車汰舊換新減徵貨物稅延長4年,實施至2026年12月31日,每輛最高減徵貨物稅40萬元。
除此,其他還包括台灣民眾黨立院黨團、國民黨立委張育美等人,也都有提出類似修正草案,與院版大致相同,今日審查此案有高度共識。
至於稅損方面,環保署空保處技正呂澄洋今在備詢時說,預計至2026年止,合計將減徵貨物稅約43億元,但汰換高峰應已過去,未來減稅金額不會像過去那麼高。
呂澄洋也說,目前環保署政策是「打髒不打老」,針對老舊柴油車有限制措施,例如不能進入到空氣品質維護區,會透過「車辨系統」取締,若進入到維護區都可透過車牌偵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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