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改日租房或民宿 按營業稅率課房屋稅
台中市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如果將房屋改造成日租套房、民宿、Airbnb或其他短期住宿服務時,屬於商業行為,應按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稅務局表示,民眾出遊住宿時可能選擇住飯店或旅館,也可能會選擇日租套房或提供短期住宿服務的房屋,而該類房屋有可能未取得合法旅館執照,雖以日或周為基礎,但因性質是提供客房服務,或度假住宿服務的短期住宿服務業,應按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稅務局官員指出,轄區內原本有許多屋齡40年以上,民眾自住的房屋,近期掀起一股老屋改建風潮,民眾將老房子重新塑造,改造成具特色的旅宿,成為許多遊客熱門的旅遊住宿選擇,不過屋主卻沒有將房屋改成營業稅率課徵,遭稅務局查獲遭處罰。
台中市地方稅務局提醒,房屋不論是自有或承租只要供上述住宿使用情形,該住宿面積皆應按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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