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test
0:00 /
0:00
不動產移轉前 要申報贈與稅

民眾贈與不動產等涉及產權移轉登記的財產時,即使贈與價值未超過免稅額,仍要記得辦理贈與稅申報,取得相關證明書後,才能夠辦理移轉登記。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贈與人在一年內贈與他人財產總值超過贈與稅免稅額時,應在超過免稅額的贈與行為發生後30日內,辦理贈與稅申報,目前贈與免稅額為244萬元。
不過,遺贈稅法也規定,地政等政府機關或公私事業在辦理贈與財產產權移轉登記時,應通知當事人檢附國稅局核發的贈與稅繳清或免稅證明書等,若不能提供者,將無法辦理過戶。
國稅局提醒,如須辦理產權移轉登記的財產,納稅人就應依規定申報贈與稅,取得相關證明書後再辦理過戶。
🏠udn房地產-推薦新聞
▪ 天龍區房價驚死人 公寓均價一坪上看84萬
▪ 公寓大樓比一比!士林價差最懸殊 這三區公寓還有4字頭
▪ 建商轟囤房稅是懲罰稅「繳稅16年等於財產沒收」
▪ 沙鹿首購族就愛「這款房」!不到20坪擠3房掀熱議 業界給建議
▪ 社區汽車位能停機車嗎? 多數人不贊成:會變垃圾堆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