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test
0:00 /
0:00
舊車換新退稅 三個條件

財政部賦稅署昨(6)日提醒,民眾要申請汽機車汰舊換新減徵貨物稅,要留意三大規定,包括舊車報廢與新車領照應在六個月內、名下登記期間、親屬關係等,以免退稅權益受到影響。
賦稅署副署長李雅晶表示,《貨物稅條例》提供汽機車汰舊換新減徵優惠,每輛汽車最高減徵5萬元,機車最多4,000元,不過提醒民眾要留意相關規定。
首先,報廢舊車與新車完成新領牌照登記的期間,應在六個月內。賦稅署表示,曾有車主先報廢舊車再買新車,結果因為交車時程延宕,超過法定六個月期限,無法適用減徵優惠,財政部建議留意交車時程,或先換新、後汰舊。
其次,財政部提醒要確認在名下登記期間是否符合規定,為避免民眾低價購入中古車,隨即報廢,藉此適用汰舊換新,稅法規定中古汽車需同一車主名下登記滿一年,且去年1月8日後,配偶名下登記期間可合併計算,民眾記得留意規定。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