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破百萬戶目標 今年共125萬戶採手機報稅
財政部今年優化手機報稅,開放編修資料,賦稅署今(6)日表示,今年採用手機申報綜合所得稅的納稅人約125萬戶,突破先前設下的百萬戶目標,服務到更多納稅人,占全部申報案件約兩成左右,財政部表示會持續優化申報方式。
去年財政部首度推出手機報稅,獲得納稅人好評,去年共83萬戶左右使用,今年手機報稅功能再進化,可透過手機編修扶養親屬、所得、扣除額等資料,財政部長蘇建榮日前訂下今年突破百萬戶使用的目標,順利達標。
賦稅署副署長李雅晶表示,將持續優化手機報稅。
根據財政部截至6月30日的初步統計,今年綜所稅總申報件數約644萬件,自繳稅額合計近2,260億元,退稅金額約535億元。
李雅晶提醒,綜所稅納稅人利用離線版、線上版或手機版申報程式,透過網路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者,若有依法必須檢具的相關證明文件及單據資料,應於今年7月11日前,以掛號寄交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服務處,或就近送至任一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服務處代收。
財政部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如依稽徵機關提供網路下載或臨櫃查詢之扣除額資料列報者(包括:捐贈、保險費、醫藥及生育費、災害損失、購屋借款利息、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及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可免檢附繳費單據或證明文件,但列報非屬自網路下載或臨櫃查詢之扣除額者,仍應檢附相關繳費單據或證明文件。又購屋借款利息列舉扣除之其他證明文件,以及列報其他扣除項目如房屋租金支出及財產交易損失等,仍應依規定檢送相關單據憑證,供稽徵機關審核認定。
該部另表示,營利事業利用網路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其屬採用會計師查核簽證申報與其他須檢送相關書表及附件之申報案件,應於今年8月1日前將會計師簽證報告書、申報書相關頁次及相關附件,以紙本或光碟片寄交所在地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亦得於今年7月29日前,透過營利事業所得稅電子結(決)算申報繳稅系統軟體以網路上傳前開資料。上述會計師簽證報告書及相關附件,倘未能於上開期限前送交,將視同普通申報案件。
財政部再次呼籲,納稅義務人申報所得稅,如有依法必須檢具之證明文件者,請盡速於規定期限內送(寄)交稽徵機關,以免權益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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