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收到欠繳租金 全額列報
房東遇到拖欠租金的租客,報稅時要小心,高雄國稅局表示,房東如果一次收取好幾期的租金,應於取得年度,就全額申報綜合所得稅。
官員指出,綜合所得稅是以「收付實現」為原則,也就是在拿到錢的年度,才會課稅,在大部分的情況中,租金是按期慢慢收,房東報稅不會受到影響。
然而如果有房客拖欠租金,房東一口氣收取超過一個年度的租金,官員表示,此時房東就要留意,應於收到款項的年度,全數申報租賃所得。
舉例而言,假設房東一口氣收到2019、2020年的租金,但現在已經是2021年了,官員表示,房東應將上述原本應於2019、2020年收到的租金,列為今年度的租金收入,於明年5月申報。
但如果是預收未來租金的情況,官員表示,同樣應全數列入收取年度的收入並報稅;若是日後承租人在未到期提前解約,房東因解約而退還部分租金,可憑解約說明及文件,向國稅局申請更正申報,經國稅局查核屬實,會重新計算應納稅額並予以退稅。
官員,既然是租金收入,在申報綜所稅時,也可以依部頒標準,減除43%必要費用,以餘額作為所得額來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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