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炒房 中區國稅局點名台中北屯、西屯
中區國稅局昨(14)日在財政部召開記者會,提醒納稅人去年出售預售屋、紅單,要核實申報財產交易所得。局長吳蓮英說:「交易熱絡地區都有蒐集資料。」什麼是熱絡地區?官員說,像北屯區、西屯區。
怎麼蒐集資料?中區國稅局官員說,首先向市政府取得建照核發資料,知道那個建商在那裹有建案,再逐個收集資料,「社群、房仲⋯⋯」都可以找到資訊。
所以,中區國稅局官員提醒,去年有出售預售屋者、有賣紅單者,今年申報109年個人綜合所得稅時,要併入綜合所得報稅。這屬於「權利交易」,是財產交易所得的一種。
中區國稅局特別說明,買賣預售屋不是「不動產所有權」之移轉,不適用土地交易所得免納所得稅的算法,而是應以預售屋(含土地部分)交易時的全部成交價額,減除原始取得成本及相關必要費用後之餘額,計算財產交易損益。
中區國稅局舉例,張君於108年以1,000萬元向建設公司購買一戶預售屋,於109年間該預售屋完工前,以1,100萬元將該預售屋出售予陳君,並支付相關費用10萬元,經計算張君出售預售屋交易所得為90萬元(1,100萬-1,000萬-1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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