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test
0:00 /
0:00
車票支出 可列營業稅進項
員工出差除了自行駕車之外,搭乘大眾運輸工具的情形也愈來愈普遍,高雄國稅局表示,不論是火車、高鐵或客運等,業者雖然不會提供發票,但是車票票根還是有抵稅功能,可申報為營業稅進項。
目前包括計程車在內的各類交通運輸事業,客票收入部分可以免開統一發票,官員表示,因此當營業人在申報營業稅時,若想提出大眾運輸相關的進項憑證抵稅,就要以運輸事業開立的收據或票根影本為憑。
官員指出,因為交通票據上,通常不會載明內含的營業稅,官員表示,營業人在申報時,可以自行依照「票價金額÷(1+5%)×5%」這個公式,計算票價當中所內含的營業稅額。
舉例來說,往返台北高雄的單程高鐵票為1,490元,營業人在申報當期營業稅時提出憑證,就可以申報71元進項稅額﹝1,490元÷(1+5%)×5%=70.95元﹞。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