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店導入行動支付 租稅優惠為期三年
為了推廣行動支付,財政部昨(12)日宣布,同意給導入行動支付的小型店家營業稅優惠,為期三年,到2020年年底止,維持既有營業稅按1%稅率課徵的優惠。
不過,申請適用租稅優惠的店家,必須同意行動支付業者提供銷售額等資料給稽徵機關。
稽徵機關掌握營業收入之後,就會有後續所得稅的稽徵問題。財政部官員補充,現行稅法規定,小規模營業人不用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而是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稅課稅。所得稅的課徵方式是,稽徵機關去計算業者整年度營業額,乘上固定純益率6%,算出所得額,併入業主個人的營利所得,一同申報綜所稅。
財政部發布「小規模營業人導入行動支付適用租稅優惠作業規範」,適用對象是小規模營業人,也就是每月營業額20萬元以下者。他們的營業稅是按照查定的營業額的1%課徵。
財政部官員表示,目前查定課稅的店家約40多萬家,其中大部分皆屬小規模營業人,無法精準計算適用對象的店家數目,估計逾20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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