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黃大煒驟逝!5年前曾從鬼門關前撿回一命 心臟衰竭經歷曝光

震驚!61歲黃大煒猝死「你把我灌醉」紅透半邊天

台中高鐵站驚魂!4旬男疑錯過班次咆哮月台大暴走 警火速強制送醫

中市建照展延3年掀爭議 購屋族看清楚以防權益受損

台中市議員林孟令指出,市府同意建照最長可展延三年,但不是為工期延宕背書,消費者權益要保障。圖/議員林孟令提供
台中市議員林孟令指出,市府同意建照最長可展延三年,但不是為工期延宕背書,消費者權益要保障。圖/議員林孟令提供

台中市政府因應營建土方去化問題,日前宣布核2025年至2026年間核發的建照可「自動展延」,最長達三年。原本立意在於減輕建商壓力的措施,議員則反映有建商引用公文,把工期延宕合理化,要求市府發布明確指引與警示,避免購物族權益受損。

台中市議員林孟令指出,根據民眾反映,已有建商引用市府公文,對購屋民眾宣稱延遲交屋屬「政府核准」進而合理化工期延宕,甚至拒絕支付遲延利息,嚴重剝奪消費者權益。

林孟令說,民眾傾其積蓄購屋,卻可能因建商一句「政府同意延期」而被迫承擔長達三年的額外租屋成本,「這樣的風險不該由市民單方面承擔。」他強調,市府在協助產業的同時,也應防止制度被濫用,避免行政措施成為建商轉嫁成本給消費者的工具。

對此,市府法制局長李善植回應,建照展延屬行政管理範疇,並不等同於民事契約的履約期限延長,建商不得據此主張免責。他指出,預售屋交屋時程仍應依買賣契約辦理,若未如期取得使用執照,仍須依規定負擔遲延責任。

依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若賣方逾期未取得使用執照,每逾一日,須按買方已繳房地價款,以萬分之五單利計算遲延利息,作為對消費者的基本保障。

林孟令表示,實務上因資訊不對等,不少民眾被要求簽署放棄遲延利息的補充協議,使原本應得的賠償被大幅削減;同時還需面對延長租屋與利率變動的雙重壓力,經濟負擔沈重。

他比較六都情形,認為台中市在建照展延上條件最寬鬆、配套卻明顯不足。在缺乏透明資訊下,民眾往往無從得知建案是否申請展延、展延期間為何,權益保障形同落空。

林孟令要求市府法制局與都發局盡速採取行動,對外發布明確指引與警示,強調「建照展延不等於交屋期限延後」並禁止建商以此作為免除遲延利息的理由。同時,也應研議相關補救措施,例如提供延遲交屋期間的租屋補貼,以減輕民眾負擔。

市府兼顧產業發展的同時,林孟令認為更應優先守護市民基本居住權益,盡速提出具體制度設計,避免購屋族在制度落差中承擔過高風險。

延伸閱讀

京華城若賣地 民代憂心恐再掀爭議 要求北市府及早因應

今年前兩月全台住宅開工量幾乎腰斬 賴正鎰:5年後新成屋供給出現斷層

停工半年 桃園甲子園空橋 挨批空中廢鐵

交部擬修法遏止計程車掛牌費亂象 最重罰9萬、廢照

相關新聞

討厭黃山料比本人更值得研究!前出版人「曾被其文字拯救過」:商業價值能養活整條供應鏈

黃山料引發網路熱議,許多人對其文字及成功的行銷策略表達不滿,甚至涉及網路霸凌。出版業者指出,這種現象反映社會對成功者的矛盾情感,並引發對於真誠與包裝之間的討論。

入股LOPIA成進軍日本跳板?羅智先:對日本市場還在期待中

統一今日舉行股東會,董事長羅智先表示,雖然經濟情勢仍不穩定,仍要不斷成長。對於去年獲利衰退,羅智先則說,是因為很多一次性的費用認列,但今年看第一季的表現,今年要重回成長軌道還是可以期待。

京華城20%容獎正式撤銷 北市府:回歸560%基準容積、無獎勵

京華城20%爭議容積獎勵撤銷與否受矚,台北市長蔣萬安今上午在議會專案報告答詢,指調查小組已做成撤銷決議。北市都發局晚間8時許宣布,今日公告撤銷京華城110年細部計畫案,應回歸107年都市計畫案規定辦理,基準容積率為560%,無容積獎勵規定。

中工經營權戰今攤牌 寶佳可望取得過半席次

中工今(21)日召開股東會全面改選董事席次,延燒多時的中工、寶佳經營權之爭進入最後攤牌。因為董事長周志明日前請辭,股東會由中工獨立董事葛樹人擔任主席,獨立董事劉燈城、律師田振慶,以及執行副總經理楊美媛等人參與。由於本次董事改選攸關中工經營權歸屬,現場程序與選舉結果備受市場關注。

北車商場評選爭議 微風急開記者會說明

台北車站商場重新招標,由新光三越拿下未來23年經營權,但現任經營者微風集團不滿審議過程充滿瑕疵,下午將緊急舉行記者會,由總經理高銘頂出席,具體說明瑕疵與微風立場。

北車商場案「評選結果提前揭露、評委爆未利益迴避」 台鐵5點說明

台鐵北車商場經營權招標案爭議不斷,評選結果遭提前揭露,還被爆出評選委員有違反促參法利益迴避之虞,台鐵今宣布由新光三越取得經營權,並強調本案出席委員均合規且知悉應迴避事項規定,廠商若有異議應於評審結果公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