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地權條例三讀通過 哪些子法修完才上路?

平均地權條例修法今(10)日三讀通過,五重拳之一重罰炒作行為規定,將在蔡總統公布修正後生效施行,內政部表示,其餘四項規定包含限制換約轉售、建立檢舉獎金制度、建立私法人購買住宅許可制、以及解約申報登錄,皆要完成子法擬定後,再報請行政院核定施行日期。
平均地權條例修法,明確規範若有散播不實資訊影響交易價格、透過通謀虛偽交易營造熱銷假象、利用違規銷售影響市場交易秩序或壟斷轉售牟利,將按交易戶(棟、筆)數處罰100萬至5,000萬元。
針對何者行為會罰到5,000萬元?官員表示,處罰金額將由直轄市、縣市政府裁罰,但凡是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說明會或其他傳播方式散佈不實資訊,影響不動產交易價格;或是以他人通諜或虛偽交易,營造不動產交易活絡的表象;或是以他人名義或集結多數人違規銷售、連續買入或加價轉售不動產,且明顯影響交易秩序或壟斷轉售牟利,都是炒作行為的樣態,將由直轄市、縣市政府決定裁罰。
官員表示,以上炒房樣態將列入子法修定,已有初步規劃,會盡快由內政部研擬,並和相關機關、公會團體(例如:不動產開發商)等,討論擬定。
據悉,在限制換約轉售規定,子法將納入可排除在外的特殊寬容情形,若民眾購屋後,有四大情形將可排除在外,分別為買房簽約後受到強制執行、非自願失業等重大事故、因病需療養、重大變故無力償還。
針對私法人購買住宅許可制訂定的子法,內政部指出,針對私法人購買住宅做都更危老等項目的審查,將明確規範申請書表,採簡捷的申請審查程序,申請案件原則也會在七個工作天內完成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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