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貸負擔率再創新高! 買屋要近10年不吃喝、4成收入繳房貸

內政部今(2)日發布最新房價負擔能力指標,今年第二季全國房貸負擔率高達39.62%,購屋人近四成家庭收入必須拿來繳房貸,創下統計以來新高,房價負擔能力雖維持「略低」等級,但已接近「偏低」等級。
另外,房價所得比方面,也從第一季9.58倍,第二季上升到9.69倍,等於平均要不吃不喝9.69年,逼近十年才能買房,也寫下新高。
內政部表示,房貸負擔率主要為計算中位數所得家庭購買住宅時,每月支付房貸金額,占中位數家戶可支配所得的比率,以呈現家戶房貸負擔情形,經統計,本季全國房貸負擔率為39.62%,較上季上升1.27%,較去年同季上升3.35%。
內政部指出,本季全國中位數住宅價格由上季840萬元上升至850萬元,使負擔率增加0.46%。
另外五大銀行平均購屋貸款利率上升0.224%(由1.368%升至1.592%),使負擔率略增0.83%。
而中位數家戶可支配所得僅由87.68萬元增加至87.72萬元,僅增加400元,僅使負擔率減少0.02%。整體而言,本季全國房貸負擔率季增1.27 %主要是受到購屋貸款利率上升影響。
6都房貸負擔率部分,台北市及新北市房貸負擔率為66.12%及52.41%,較上季上升1.21%及0.96%,為房價負擔能力「過低」等級。
台中市為45.54%,較上季上升0.46%,為房價負擔能力「偏低」等級;台南市、高雄市及桃園市則分別為38.26%、38.17%及32.01%,較上季上升1.42%、2.58%及0.51%,均為房價負擔能力「略低」等級。
房價所得比方面,台北市16.17倍最高,新北市12.82倍居次,台中11.14倍第三。
內政部提醒,購屋貸款為長期支出負擔,民眾在購屋時仍須審慎評估整體利率調升對於未來還款負擔的影響;而對於投機客短期炒作抬升房價,加重自住購屋民眾負擔的不公平情形,內政部將持續推動修法予以遏止,以健全房市穩定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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