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委員提不同意見書 批財團申請新聞台成作文比賽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趕在1月底第999次委員會議中,由主委陳耀祥全力支持鏡電視新聞台取得執照。據傳播背景的兩位委員王維菁、林麗雲則在今天提出不同意見書,質疑鏡電視新聞台加入電視新聞頻道飽和戰局,無助於言論多元,不可能成為「民間公視」,更指鏡電視背後實質控制人隱晦不明,公司治理有潛在風險。
兩位委員指出,NCC長期審查新聞台申請制度有缺失,導致新聞頻道申設審查淪為作文評分比賽及文件審查主義,而財團申請新聞台著眼於保護自家利益與培養政商關係,將來可能成為國家經濟與安全的破口。
王維菁與林麗雲提出四點質疑,包括新聞頻道營運樣態已達市場飽和,新電視台加入無助視聽多元化,反恐導致惡性競爭、降低新聞品質。其次是鏡電視申請頻道定位不明、目標觀眾不清,也沒有明確回應問題,難說能對電視新聞產業有正面影響。即使標榜是「民間公共媒體」,本質上仍是商業新聞台,「定位不明,目標觀眾不清」,與現有電視台沒有太大差異。而鏡電視要連續虧損六年,卻說第七年可以損益兩平,還高度仰賴政府標案收入之財務規劃,影響新聞獨立性。最後質疑,申請頻道之實質控制人隱晦不明,公司治理有潛在風險。
兩位委員並直指NCC過去以來審查新聞台申請制度有缺失,導致評分項目以個案申請書及營運計畫審查之事務性項目為主,新聞頻道申設審查淪為作文評分比賽及文件審查主義,形同主管機關變相放棄產業市場管制責任,實屬不該與不當。更因為評分項目瑣細、事務化,甚至還有加分項目,導致滿分高達140分,60分以下才不及格,「想得低分都很難」。而一堆財團積極不管市場飽和都搶著申設,委員指出,在兩岸關係中媒體大亨也能成為代理人,電視新聞台恐成為國家與經濟安全之破口。
委員指出,因為NCC未設退場機制,長期以來沒有明確的政策態度與政策目標,目前市場生產投入不足、收入高度依賴政府標案與違法置入行銷,導致電視台長期依賴政商集團,不但侵蝕新聞媒體獨立性,也進一步影響社會民主及公民傳播權益。但即使過度競爭、利潤有限,台灣的新聞台數目並未減少,既有新聞台也未退場,甚至2016年與2017年,永在投資公司欲投資申設「八大新聞台」,2021年又有長和傳媒集團申設東森亞洲新聞台、鑫傳視訊欲申設「中台灣新聞網」。主要用意包括保護自家集團利益,增加社會影響力及厚植政商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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