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經營權開戰!張榮發基金會 依原定申請時間正常舉行會議

長榮集團經營權之爭今天再度開戰。張榮發(文教)基金會及張榮發慈善基金會今天都召開董事會,一早張國明就發聲明表示,「張榮發基金會之全體董事已依財團法人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當然解任」。據了解,張榮發基金會一早,還是依原定申請時間正常舉行會議。
掌握著長榮國際股權,由於長榮國際是上市公司長榮航空、長榮海運大股東之一,拿到基金會成為接掌長榮集團各公司經營權重要金鑰,長榮兩方人馬目前為了改選僵持不下,兩個基金會成為搶經營權的主要戰場。
雖然張國明一早發出聲明,表示基金會的董事當然解任。然而,依現場情況來看,由於張榮發文教基金會,早就申請要進行董事會,一早還是要正常舉行;據了解,今天教育部的官員也聽說會派人來參加,所以早上基金會現場還是很忙碌,會議是正在準備要在10點召開。
張國明聲明今天的聲明如下:
按財團法人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第一項董事任期屆滿而不及改選時,延長其執行職務至改選董事就任時為止。但主管機關得依職權命其限期改選;屆期仍不改選者,自期限屆滿時,當然解任。」
主管機關教育部前於109年2月5日以臺教社(三)字第1090004762號函命張榮發基金會「限期於文到1個月內儘速召開董事會議改選第12屆董事,並請全體董事務依說明辦理。」,鍾德美未於期限內召集相關會議,以致109年3月5日期限屆滿時,仍未完成第11屆董事改選,故張榮發基金會之全體董事已依財團法人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當然解任。
109年5月8日張榮發基金會原始捐助人張國政先生,依財團法人法第47條第2項向法院聲請選任臨時董事及指定一人為臨時董事長以代行董事會及董事長職權,盼公益基金會回歸公益。
今109年5月29日鍾德美女士所召集之董事會,實屬違法召集,多數原任董事拒絕出席參加。
三大主張
1.教育部一紙限期改選函、終結張榮發基金會董事難產問題。
2.張榮發基金會全體董事已當然解任、鍾德美今違法召集董事會。
3.原始捐助人張國政向法院聲請臨時董事會、 盼公益基金會回歸公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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