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八間醫院達共識 申請核備勞基法84-1
醫療院所僱用之住院醫師,9月起適用勞動基準法。為確保新制上路後,適用第84條之1住院醫師的勞動權益,新北勞工局8月即採社會對話,取得勞資政學共識。現已受理30間醫療院所的核備,將影響669名住院醫師。
新北市政府說明目前新北市永和耕莘醫院、慈濟醫院、雙和醫院等八間大型醫院均已申請84條之1核備作業,共計30家醫療機構完成核備,並有669人次受到約定書拘束。
新北市勞工局提醒,完成核備程序後,仍以每工作七天、休假一天為原則,且不得連續工作超過12天。
受僱於醫療保健服務業者的住院醫師,除依公務人員法規任用的公立醫療院所醫師之外,今年9月1日起均已納入勞動基準法保障範圍。倘採勞基法第84條之1的責任制,得由勞雇雙方另行約定「工作時間、例假、休假、女性夜間工作」,並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
對此,新北市勞工局日前邀請新北市醫師公會、13家大型醫療院所代表及學者,進行勞資政學社會對話。除就勞基法第84條之1約定書報核內容及方式形成共識外,對於約定書所涉勞基法規定及勞動檢查標準,亦進行深入的討論與釐清,以期保障住院醫師勞動權益。
此外,新北市勞工局表示,為兼顧診所受僱醫師權益,勞工局也發函至新北市牙醫師公會及中醫師公會,請其轉知所屬會員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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