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違反打詐專法 數發部重罰1500萬

數發部昨以平台廣告管理系統缺失為由,宣布重罰臉書母公司Meta一千五百萬元,這也是Meta二度因違反打詐專法挨罰。記者林俊良/攝影
數發部昨以平台廣告管理系統缺失為由,宣布重罰臉書母公司Meta一千五百萬元,這也是Meta二度因違反打詐專法挨罰。記者林俊良/攝影

Meta旗下Facebook(臉書)因平台廣告管理系統缺失,違反打詐專法,數位發展部認定違規情節重大,昨天宣布重罰一千五百萬元,並要求卅日內改正,若未改正可連續處罰。若連同前一次挨罰一百萬元,Meta累計已被罰一千六百萬元。

Meta昨指出,持續針對出現的問題努力改善,會繼續與數發部與刑事警察局密切合作,確保平台環境安全性,並讓用戶清楚識別臉書與Instagram上廣告的受益者與出資者。

「網路詐騙通報查詢網」統計,Meta是四大平台中詐騙訊息最多的業者,每周下架的詐騙廣告中,Meta占比都在九成以上,由Meta經營的Facebook平台,至今已因違反「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打詐專法)二度挨罰,也是專法上路後唯一被罰的業者。

Meta在今年五月有兩件廣告案未依法揭露廣告委託刊播者、出資者資訊,因此挨罰一百萬元。內政部隨後送交廿三案廣告資訊揭露不完全案件到數發部,也都和Meta有關,數發部因此展開調查,在聽取業者意見、跨部會討論後祭出重罰。

數發部調查發現,根本原因在於Facebook平台廣告服務管理系統缺失,導致部分廣告未能在刊登或推播時,即時揭露委託刊播者、出資者資訊。

數發部考量這是系統性缺失,影響層面甚廣,不僅只涉及於內政部移送的廿三案,屬情節重大,因此依打詐專法第四十條第二項規定,開罰Meta一千五百萬元,並要求Meta在卅日內完成改正。

打詐專法第四十條第二項規定,違反廣告實名制等情節重大者,可處一百萬元以上、兩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正,若屆期未改正,可按次處罰。從法定罰則來看,數發部對Meta可說是祭出重罰,也是少見對單一業者給出千萬元以上罰單。

數發部數位產業署平台經濟組長林青嶔表示,這次開罰一千五百萬元,不僅是因為五月才剛罰過一次,根本原因是平台存在明顯的系統缺失。他說,若只針對個案開罰,未來可能面臨國際訴訟,且遏止效果也不高,經跨部會討論,確認是系統疏失,平台業者在會議中也坦承相關情況,並表示會積極改進。

Meta提供背景資料指出,在台灣持續強力打擊詐騙下,去年共下架超過十四點六萬個廣告帳號、一六○萬則詐騙廣告內容。Meta近期推出五大關鍵行動,包含臉部辨識技術、金融服務業廣告主驗證、廣告全面實名制並提升廣告透明度、與台灣政府積極合作打詐,及大眾防詐教育。

Meta 廣告 數發部 詐騙

延伸閱讀

打詐修法後最高金額!臉書廣告服務系統性缺失 數發部重罰1500萬元

府公告國軍明年加薪 政院擬釋憲

要求醫師取消批價遭拒 婦大鬧診間20分鐘遭起訴

北捷遊憩公司董事長出爐 由他不支薪兼任

相關新聞

台積電:考量市場與長期策略 2年內退出氮化鎵業務

氮化鎵(GaN)廠納微半導體(Navitas)宣布,旗下650V元件產品在未來1到2年內將從現有供應商台積電逐步轉由力積...

「服務超過27年」台積電亞利桑那州董事長異動 凱西迪將退休

台積電今日代子公司TSMC Arizona公告股東臨時重要決定董事長異動,凱西迪(Rick Cassidy)卸下TSMC...

蘋果衝折疊機 預計年底前完成試產、明年亮相 台積、鴻海等搶搭商機

蘋果衝刺首款折疊iPhone問世,供應鏈傳出,蘋果要求協力廠今年底前完成折疊iPhone試產,預計2026上半年進入整機...

谷歌撤銷信任 中華電信憑證危機未解!8月資安破口倒數 數發部責無旁貸

谷歌宣布8月起不再信任中華電信核發的憑證,逾萬個公私部門網站將受影響。但數發部卻強調只能管理「政府」網站,且依職權難以針對事件啟動調查,真是如此嗎?

DDR4缺貨價量狂升 威剛繳出最強6月與第2季

在上游原廠規畫停產DDR4的驅動下,DRAM市場需求及現貨價格大幅飆升,DDR4現貨價已大幅超越合約價,推動記憶體模組領...

彩晶:閒置廠房火災已撲滅 現場無機台及生產線

面板廠瀚宇彩晶位於南科台南園區的廠房,今天上午發生火災。瀚宇彩晶表示,發生火災廠房為閒置廠房,既無機台,也無生產線,因堆...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