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0:00 /
0:00
涉非法清理廢棄物 富喬澄清:不知情且無勾結下游廠商

富喬(1815)19日重訊說明「廢棄物事件」。強調對於廢棄物廠商處理過程有違法之虞並不知悉,更無所謂勾結下游廠商之情形。
富喬製程所產生可再利用廢玻璃,依法應交給清除機構清除至具備硬絲再行利用,製程所產生不可再利用廢玻璃纖維(軟絲),應交由專業清除廢棄物處理機構處理。
惟檢方查出,富喬工業總務處經理蘇嘉信,為節省廢玻璃纖維處理費用,涉與金振鴻實際負責人沈珮如等六家環保或運輸業者合謀,偽造不實資料處理廢棄物。新北地檢署昨依廢棄物清理法等罪起訴七家公司負責人和員工共17人,對蘇、沈二人各求處5年、4年徒刑。
對此,富喬說明,公司對於廢棄物廠商處理過程之違法行為並不知悉,自新北地檢署發動偵查開始即全力配合調查提供資料,並停止委託該廠商繼續處理廢棄物。對公司財務與營運無重大影響。已委託律師進行訴訟,並且嚴格審查廢棄物廠商合法資格。
富喬強調澄清,公司對於廢棄物廠商處理過程有違法之虞並不知悉,更無所謂勾結下游廠商之情形。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